我心头一跳,下意识地摸向面罩。
面罩还安安稳稳戴在脸上,没有丝毫挪动。
他,应该认不出我吧……
我低叹了口气,垂下睫毛,脚步往后退了几步。
牧寻会意,默契地向前走一步,挡住陶亡的视线。
他皱了皱眉,声音带着不悦,“带路。不要看不该看的东西。”
陶亡缓缓地摘下口罩,咧开嘴,一排森白的牙齿反射着光,尖尖的形状,像要嘶咬的食人鱼。
一张一合,仿佛要冲上来咬断我的脖颈。
我甚至都幻视出了喷涌的鲜血……
“哈哈哈哈哈——”
他突然笑起来,目光盯着我,一字一顿道,“大小姐,欢、迎、来到缅北!”
一瞬间,我眼前都黑了。
他,认出了我!
甚至还记得当时我们的对话!
寒意从底处漫过来,我抬眸,对上他的眼睛。
那里,藏着明晃晃的戏谑。
他盯上我,犹如搜捕到了满意的猎物,带着猫抓老鼠的逗弄。
我吐了口气,指甲掐进肉里,尽力维持镇定,不被他所影响。
“陶医生,你认错人了。”
陶亡机械地勾起嘴角,摇摇头,“不,不可能。”
他伸出手,面对着我,前后翻了翻,声音逐渐癫狂,“你看我的手!”
他的手,没有一处伤痕,不仅白皙,甚至还诡异的细腻。
细腻到不像是一个成年人的手。
人类皮肤最好的时候,是在婴儿时期,随着年龄增长,新陈代谢,皮肤会慢慢变差。
但陶亡双手的皮肤,却跟小婴儿没什么两样!
莫名的,我想到曾经在娱乐城看到过的美容膏,浑身打了个颤,一阵恶寒。
陶亡,他用这些从女人身上硬扒下来的皮肤,厚涂在自己手上保养。
那双过于细腻的手,却承载着无数女人的冤屈和血肉。
陶亡沉醉地吸了一口自己的手,呐呐道。
“我在这里,日夜都拿着刀子,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拆分了数以千计的人体。最熟悉的,不是那些人的脸,而是他们的骨骼!”
他阴侧侧地笑了笑,“你是第一个从我的手术台上逃走的,我怎么可能忘掉你?即使看不到你的脸,我也认得清你的身形!
“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你!”
物寻脸色沉下来,转身就想要让接待人把他换掉,不给他接近我的机会。
我摆摆手,拉住他衣角,做口型道,“牧少爷,先听他说。”
我没有忘记,我此行的目的是去救霍云。
而陶亡做为一个疯癫但又技术的医生,非常有可能接触过霍云。
也许接近他,可以从他身上获得有用的情报。
牧寻瞥了我一眼,撇撇嘴,又气又没办法,只好招招手,让保镖离我更近点,以防陶亡突然做出过激的举动。
我摘下面罩,试图引导陶亡,“你现在,好像跟我当初见你时,不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