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烈咬了咬后槽牙:“女的只能给自己男人那样舔。”
冬麦血直往脑门涌,后悔自己刚才不该那么说,太不知羞了,便低声说:“……我知道了。”
她的声音乖巧柔顺,倒是挺听话的,不过沈烈却有些无奈,想着她好歹是结过婚的,怎么反倒自己教她。
她需要教吗?
沈烈又觉心痒难耐,又恨不得扔下自行车,回过身去,赶紧将她抱住。
刚才在卫生所抱了那一下,不过也就是情急之中抱了一下,很快就松开了。
他还记得抱着她时的感觉,软软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香味,像是椰子香?
他喉结滚动,觉得渴,想狠狠地咬她一口,把她吃了。
冬麦低着头,想起这事,好像是有些冲动过头了,毕竟不是小孩子,哪能那样,她有些懊恼,又觉也没什么。
人活着,有时候就需要热血上头,不管不顾地闭着眼睛冲过去。
她想起很小时候,家北边地里浇水灌溉的沟,夏天下雨,那沟挺大的,当时大哥去干活了,二哥带着她过去那条沟,二哥过去了,她过不去,站在那里干着急,二哥就喊,你跳过来,跳过来,我接着你。
她哪敢呢,就是怕。
最后没办法了,眼一闭,过去了,也就是没事了。
如今她被那么一激,豁出去了,脸红耳赤没羞没臊的话全都说出来了,说出来后,反正她迈出这一步,接受了沈烈,也就这样了。
她想想,还是道:“我以后不冲动了,也不会咬你了。”
沈烈却道:“你已经咬我三次了,我给你记着。”
冬麦:“记着干嘛?”
沈烈微微侧首,哑声道:“早晚咬回来。”
冬麦便有些羞恼:“这么小心眼啊!”
沈烈:“嗯,我不属小狗,可我属狼的。”
冬麦:“那我可不要,你不能咬我!”
她说得还挺认真,沈烈听到,倒是怔了下,之后想想,又想笑。
她怎么这么单纯,傻乎乎的,这还是结过婚的!
这个时候自行车已经出了公社,路边的杨树长出来了,绿叶招展,在风中发出声响,杨树下半截刷着白石灰,沿着道路两边,一眼看去一溜儿地白,齐刷刷的,麦苗也都长高了,被风一处绿油油扑簌簌的。
清风拂面,沈烈眸中愉悦,笑着说:“刚才应该去申请退款,白浪费手术钱了。”
冬麦这次想起:“啊?那要不我们回去退?”
沈烈:“要是你不怕丢人,我们就回去申请退了?”
冬麦一想,忙道:“那还是算了吧!”
一段时间,她估计都不敢去公社卫生所了,人家大夫护士估计都等着看她热闹呢。
沈烈便忍不住笑出声。
冬麦被他笑得面红耳赤:“你竟然还笑,多丢人!”
沈烈便道:“行,不笑了。”
沈烈不笑了,冬麦自己想想,忍不住笑了,她又想起路奎豪:“路奎豪就这么扔下我跑了,幸亏你这里有自行车,不然我只能走着回去,就是不知道他回去怎么和大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