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归林凑过去,却见字幅上写着一句词:诗仙、酒仙、红尘仙,憾平生,独不见吾狂耳。
嚯!口气好大啊。诗仙、酒仙、红尘仙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见识到你的才华是吧?
史归林捂着嘴噗嗤笑出声来。
史正卿也低低地笑,笑到一半,他容色忽然僵住,头皮因为极度的尴尬而隐隐发麻。
那日方众妙走进酒肆,可曾看见这幅字?诗仙酒仙,史正卿未曾得遇,但红尘仙不正是方众妙吗?她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会不会暗暗发笑,会不会觉得这是一条四脚蛇在装真龙?
史正卿不敢深想,连忙闭上眼,急急地把字幅扔进火里烧成灰。
那猪婆蛇的外号还真不是方众妙胡乱取的。过去的他,的确是个笑话。
周围的文人们又是一阵惊呼,有人拉扯史正卿的胳膊,有人劝他莫要糟蹋艺术,有人问他是不是受了刺激。
史正卿把字画一幅一幅丢进火里,并不回答。
恰在此时,门外街道上,一队飞羽卫打马疾驰而过,领头之人正是齐修。他红袍猎猎,眉眼锋锐,气势骇人。
一股血腥味伴随着马蹄扬起的尘土四散开来。
显而易见,齐修又去杀人了,而且杀的还不少。
喧闹的酒肆瞬间安静。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名文人幽幽说道:“杀杀杀,整日就知道杀。整个临安城都快被这帮飞羽卫杀穿了。”
史正卿愣愣地看着齐修远去的背影,回神之后驳斥道,“他杀的是蛮夷细作,便是杀穿了,杀光了,又如何?”
旁边有人奇怪地说道:“你怎么帮齐修说起话来?你不是最看不起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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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正卿自嘲道,“我们整日里寻欢作乐,无所事事,却看不起一个为保国而忙忙碌碌的人。”
他环视这群朋友,喃喃道,“我日后不会再来了,你们继续畅饮吧。”
话落,他转身离去。
许多人在身后喊他,而他始终不曾回头。
离开酒肆之后,史正卿走到父母乘坐的马车边,对着闭合的车帘郑重说道:“爹,我想出仕。”
车内久久无声。
史正卿拱手一拜,更为直白地说道:“爹,我要当官。我本不是池中物,为何不能乘风化龙?”
待他爬到比齐修更为显赫的位置,拿到更大的权势,倒要看看方众妙还敢不敢叫他猪婆蛇。
车帘掀开,史承业目光如炬地看向儿子。
史正卿抬眼与他对视,目中再没有骄傲自负,只有勃勃的野心和膨胀的权欲。他终于意识到,在这乱世,不为人上人,只能做草芥。
是什么激励了他?是方众妙吗?果然只有强大的女人才能让幼稚的男人飞速成长。
好!
史承业捋着胡须哈哈大笑。
他放下车帘,极为霸道地说道,“明日我便送你入朝为官。走上这条路,你绝不能退缩,否则我会看不起你。”
史正卿忽然有些后悔。怎么刚下决心,明天就要当官?他真的可以吗?
他张了张口,正想说能不能缓几天,让我做做准备,却又听父亲说道:“方众妙不是与你有约定吗?她定然时刻关注着你。你若再次退缩,她会更加看不起你。”
史正卿微弯的脊背立刻挺得笔直,语气无比坚定:“爹,你儿子不是虚有其表的绣花枕头。你看着吧,来日我必是这大周的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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