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后,寇飘云渐渐接近了江风坠落的区域。
江风遗留在尖石附近的那把灵剑,在昏暗的深渊底部静静地泛着微光。
寇飘云小心翼翼的搜索而来,强光灯在昏暗的尖石林中跳跃着,很快就照到了那把灵剑上。灵剑在强光的照射下,散发出耀眼的冷芒。
“明春,我终于不辱使命,找到灵剑了!”
寇飘云大喜,急忙奔了过来,将灵剑握在了手中。她用强光灯在尖石林间照了照,很快就发现地上那四根被灵剑斩断的凝固着斑斑血迹的尖石柱。
“江风那小畜生果然没死!老娘要找到他,将他大卸八块!”她自言自语着,拿着灯,在周围搜寻起来。
不一会儿,仰面朝天躺在地上的江风就被她找到了。此时的江风呼吸紊乱,面色赤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小畜生,没想到你也有今天!”
寇飘云握着剑,掠到江风身前,正要一剑斩下,目光突然被江风双腿间那条威武不屈、怒问苍天、高傲雄起的怒龙吸引住了。
“我滴个娘哦,这小畜生怎么会发育得如此之好?比曹明春那老东西的不知大了多少倍!要是能在如此粗野的树干上蹭蹭痒,不知会是什么滋味!”
想到这里,寇飘云的芳心顿时一阵凌乱。她十八岁就跟了曹明春,今年刚刚四十出头,因为是修武之人,平时又保养得极佳,所以看起来就像二十八九岁的模样。而四十出头的年龄,正是如狼似虎的时候。看到如此与众不同的那一根儿,顿时勾动了心中那一团欲望之火。这种火一旦燃烧起来,就无法扑灭。
“这里四下无人,能见度又低。不如让老娘先尝尝鲜,再杀了他也不迟!”
心动不已的寇飘云,将衣服脱下,蹲下身子,玩起了观音坐莲。随着波光峰影的上下颤动,迷雾深渊里响起了令人血脉贲张的低吟浅唱。
四十分钟后,潮起潮涌了数次的寇飘云终于瘫软在了一旁。
此时的江风,身上的赤红色褪去了不少,但依旧未醒。而且,那条向苍天昂首的怒龙依旧狂傲不羁!
“惭愧!老娘从十八岁嫁给曹明春那软脚虾,初识个中滋味,可直到今天,才知道做女人的真正滋味!”
躺在江风身边的寇飘云伸出纤纤玉手,在江风狂野健美的身躯上滑动着,越看越是喜欢。
有人说女人很容易满足,其实不然。当一个女人真正喜欢上某一种东西的时候,就会迷恋其中。比如说有的喜欢钱,有的喜欢美容、有的喜欢打牌、有的喜欢男色……那种喜欢会渐渐变成一种痴迷,一种贪婪、一种畸形。此刻,沉溺在美好回味中的寇飘云就是这样。
“这江风俊逸非凡,威猛无比,如果将他杀了,的确有些可惜。不如老娘将他囚禁在这里,我隔三差五瞒着曹明春那软脚虾,偷偷来到这里与他颠鸾倒凤,那该有多么刺激!他现在还在昏迷之中,就有如此滋味,如果他清醒了,主动进攻,那滋味一定比现在美好十倍!”
想到这里,寇飘云将江风抱起来,在深渊里寻找起来。她要找到一个能让江风安身立命的住所。
不一会儿,还真让她找到了一个山洞,山洞里熊大和熊二正在拥抱着冬眠。
她将铂金级高阶巅峰的气势如滚滚潮水般散发出来,一声娇吼,吓得熊大、熊二闷哼了一声,屁滚尿流的逃了出去。
山洞虽然不太大,但足够十几人容身。洞壁、地面的岩石因为熊大和熊二经常在这里翻滚、磨蹭,变得很是光滑。
寇飘云对这里很是满意,只要将江风捆绑在这里,江风又不能呼救,再将洞口堵死,就万事大吉,只等她定期来幽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