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完兵器后,我们仨就准备打道回府了。
我家那么破烂,还有那么一个极品老妈,自然不会招呼那两货去住,因此,我们去的是黑猩猩家。
临走之前,兵器谱的庞老板还亲自将我们送了出来。
见他如此热情,最关键的是几把兵器都没要钱还搭了黑猩猩那货两件神器,我也是倍感荣幸,因此,和他在门口寒暄了一阵,就我朝计划生育问题和外交关系提出了双方观点。
在此期间,我也问出了一个早前就想过的问题。
“那个,刚才听庞老板你说你叫庞统,敢问先生,莫非您就是与卧龙齐名的凤雏庞老先生不成?”
听到我的话,庞老板又笑了。
笑的是那么的开怀那么的得意。
而且,眉宇之间,还添了几分高人的风范。
“当然不是的啦,他叫庞统,我也叫庞桶,不过我那桶是来一桶的桶,人家那统是统一三国的统。再说了,人家可是凤雏耶,我充其量,就是一只鸭。”庞老板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笑眯眯的说道。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我点点头,接着,慢慢的移开了庞老板搭在我肩膀上的手,然后,与他隔开了一定距离。
“既如此,那我们三兄弟就不打扰您了,就此别过。”我冲着庞老板挥了挥手,转身,就是跟着黑猩猩的身影往前方走去。
接下来的一路上,倒也没发生什么古怪的事。
大红脸捧着他的加大版的小李飞刀爱不释手,而另一边,黑猩猩那货则依旧在感受着银针的心跳。
好几次,要不是我提醒他,这货估计连家的方向都找不到。
还好,他家并没有多远,走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来到他家。
也是到了他家之后,我才知道这货原来是靠杀猪为生。
家里面到处堆得都是猪肉,那阵仗,比我这辈子吃过的猪肉还多的多。
到了他家,黑猩猩整个人,额,好吧,就当他是人吧,都变得正常了许多,先是给我们倒了茶,接着又给我们做了一个猪肉火锅,我们兄弟仨就就着火锅展开了明天的计划。
好吧,我觉得有必要申明一下。
到了此刻,我依旧是不想当兵的。
原因呢,只有一个。
是的,我就是怕死。
在这个兵荒马乱硝烟四起的年代,当兵的风险性比当官还高。
所以,从思想上来说,我是坚决抵制的。
奈何那两货非拉着我干着不作死就不会死的买卖,说什么也要我跟他们一起去,我还能咋地?
论武力,我打不过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位。
论智商,他们俩哪怕加起来都是被我轰杀至渣的命。
可是,这一天相处起来,我虽然没有加特技,但是好像已经慢慢习惯了这个大哥的身份。
尤其是当他们叫我时,那深情的眼神,那崇拜的模样,你们说,我怎能抛弃这两个智障儿童不管?
于是乎——
在我心里,已经做好了决定。
那就是——跟他们一起去投军,然后找机会再溜走。
是的。
这就是我的计划。
然而,此刻的我并不知道,当我投军之后,后来,竟然会发生那么多好玩的事情。
而且,我也遇上了我一生中的挚爱幂夫人。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此处暂且不提。
要说,就先说我们第二天一早去投军的事吧!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的世界不再有老王的馍馍香味,换来的,是黑猩猩那敲锣震鼓的呼噜声以及大红脸那摩擦摩擦的磨牙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