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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雀斑男孩(第1页)

烈炎之国在纬度上与盛夏之国的南半部领土几近相同,都处于赤道线,是欧洛普斯大陆最炎热的地方。因此,无论大城小镇,人们只有在骄阳入海之后才纷纷涌上街头,享受一天中难得的清爽。

凡妮莎在象牙湾登陆以后没走多远就来到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小镇,一如往常,国王大道直接从镇子中心穿过,作为交通枢纽,这里显得热闹而繁盛,商人的车队在前往落炎城或者巴布朗矿区途中,或者来往于附近城镇时常常会在这里停留修整。镇里的所有设施都围绕着商人和他们的车队、车夫和搬运工而建。往北去的道路主要是为了方便烈炎国西部的矿产交易,往南去的海商则可以到指定的码头装卸货物。

镇里到处是印满车轮痕迹的空阔沙土地,有的空无一人,有的只有几个闷得发慌的守卫。每一条街道都宽阔得足够让马车通过,沿街都是马厩和拴马柱,地上也压满车轮痕。没有草地,孩子们就在街道上一边玩耍,一边躲避马车和车夫的咒骂。土褐色的房子一座挨着一座,相互之间只隔着狭窄的巷子和墙壁。没什么人肯花这心思去粉刷这些木墙,它们光秃秃地遭受着风雨侵蚀,即使有少数刷过石灰,也已经褪色褪得不成样子,大概很多年没有翻新过了。屋里的窗子上挂着厚重的百叶窗,常年不开,以至于铰链已经锈蚀。这里也很吵杂,锻铁场里的敲击声,车夫发出的喊叫声,旅店传出的沙哑笑声,处处都充满噪音。

但这一切都让凡妮莎感到安全和放松。

从特尔图死去的当晚,公主就再也没见过布兰特,但她知道他就在自己身边,每当自己在一处酒馆喝得烂醉或者有人来调戏自己,布兰特总是及时出现,穿着一身黑衣,像一小片死神的影子,要么打断某个人的鼻梁,要么打断一群人的鼻梁。每次自己失去意识前最后看到的总是他那张悲悯的脸。

他恨我,又舍不得我。

今晚,王子会在哪里?“巧手哈里酒馆”、还是“乳浪旅馆”?不对,凡妮莎乜斜着眼睛看了看窗外的招牌,上面画着一团火焰和纷飞的砂粒。“哟,火砂酒馆。”(向凤凰大人致敬!)公主端起镶铁角杯,仰头吞下酒汁,只觉无数rela而弯曲的手指在胸腔蜿蜒,放下杯子,脑袋一片眩晕。

让我数数,谋杀、教唆、欺骗、恩将仇报,还有背信弃义,我刚刚在自己长长的罪行列表里增添了这个新条目。格娄卜奶奶的预言一点没错,我会成功的,争夺王权的肮脏伎俩我全学会了,还应运自如呢。

傻瓜布兰特,应该躲起来的是我而不是你。

“一个人吗,我的美人儿?”喝得烂醉的丑陋水手凑到公主面前,手里的酒杯溢出勾兑的劣质麦酒。

“不一定,”凡妮莎朝他露出迷人的微笑,“如果你继续调戏,兴许我身边就会多出一个人来把你打得像个没牙的老太太。”

水手直瞪着凡妮莎,被她的美貌惊得酒都醒了,正待说话,身后的门被猛地撞开,一股混合着马粪味的海风裹挟着一个人冲进火砂酒馆。

一个男孩跌跌撞撞地扑倒在吧台前,跳动的金发有着火焰中心的颜色。男孩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脸上的雀斑层层叠叠,他身穿最名贵的绸缎衬衣,这种衣料以轻柔吸汗著称,即便在它的原产地盛夏之国,一匹上好的绸缎也要两千通用银币,那相当于一头牛的价格,而眼前这孩子身上的绸缎衬衣却千疮百孔,有些地方的布条甚至因撕扯而向外翻卷,难看地挂在主人身上,露出雪白的皮肤。

男孩像一只受惊的小鸟,倒在地上不住地发抖,他努力将自己挤进吧台后面的狭小空间,好像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果然,一帮凶神恶煞般的男人随后闯进酒馆,差点撞翻女侍应手中的酒盘。“那孩子呢?”为首一个穿着护肩和熟皮甲的中年男人伸手纠住女侍应的头发。他的脸上挂着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

“什、什么孩子?”女孩假装害怕,努力挣脱男人的控制,这场面她肯定见多了,手中托盘里的红色酒液一滴都没洒出来。

“霍斯特大人,又是哪个孩子不愿上你的床,偷偷逃出来啦?”酒馆老板,一个长着山羊胡的瘦小老头引发了一阵哄笑。

“闭嘴,你这老浑蛋!”霍斯特一拳砸在山羊胡的脸上,打得他鼻血横流,“我看到他跑进来了,那是泰伦斯亲王要的人,你最好乖乖把他交出来,否则我扒了你这张老羊皮!”

山羊胡是个识时务的人,脸上虽有不甘,但还是用目光指了指自己的脚下。

男孩的嘴唇和身体都在剧烈颤抖,可怜巴巴地看着离自己最近的凡妮莎。凡妮莎没有动,她把头压得更低,冷眼看着这一切。就在霍斯特和他的手下打算把男孩从吧台里拽出来的时候,他们的手却穿过男孩的身体扑了个空——男孩消失了。

“又被这小子耍了。”

霍斯特的手下不满地嘟哝着,换来的是首领气急败坏的掌掴,“他跑不远,追!”十几个大汉一窝蜂地又冲到街上,火砂酒馆顿时又恢复了嘈杂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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