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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第10章

三个月后,伦敦。

林清瞳穿着画报拼接长裙,带着贝雷帽,手里拿着相机穿梭在伦敦街头,将好看的景物都记录在街头下。

来伦敦一两个星期,林清瞳就完全适应了这边的生活,由于业务能力超强,公司方面管理起来也是完全没有问题,而且公司的人都特别友好,对她这个远道而来的人也非常照顾。

林清瞳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了她的伦敦生活,上下班时间非常规律,而且个人时间也非常充足,闲下来的时候一个人在家也没事干。

她就重拾起了自己的爱好,摄影、画画等等。

经常能看到她抱着摄像机穿梭在伦敦各大街头,有时候也会去各种乡间田野,各种类型的聚会。

林清瞳在拍摄这些的过程中又会发现新的兴趣,然后就去深入学习。

例如她在拍摄诗会时喜欢上了诗歌,以前从来没发现过诗歌那么优美,那么值得好好品鉴,此后她就买了一堆诗歌集,跟着她们参加各种诗歌聚会。9

她看了眼时间,距离今晚的诗歌聚会不足三小时了,她必须要回去收拾然后赶往聚会地点。

拦了辆车,到家之后飞速换了身衣服,带着诗歌集去往集会地点。

这次除了平时朗诵的雨果、列夫·托尔斯泰等的作品,林清瞳还带了一些唐诗宋词,想给她们展示展示中国诗人的作品。

集会地点在一个小小的咖啡厅里,所有人围坐在一起,一人一首上台分享自己喜欢的作品。

林清瞳到的时候已经围坐着很多人了,大家都不拘束,怎么舒服怎么来,她看了一圈,发现又有一些新面孔加入。

这个聚会就是这样,过一段时间就会有新面孔加入,而且大家都是因为热爱诗歌所以在相聚,所以所有人都只会是热情的欢迎。

聚会开始,主理人发表完讲话后,大家便迫不及待的开始了诗歌的分享。

一曲结束之后大家都会在下面鼓掌,然后展开讨论,比如第一位分享的是威廉·华兹华斯的《我们是七个》,众人就开始围绕他的表达和生平展开讨论。

有人喜爱,有人不喜,这简直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这世间从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得到所有人的喜欢。

一轮讨论结束,又开始下一位的分享,林清瞳刚要准备上台,主理人介绍这次来了一个东方小帅哥,带来了东方诗集的分享。

林清瞳期待的抬头,只见一个穿着简单的西装裤和白衬衫的男孩子站在台上,微卷的三七分发型,面部棱角分明,鼻梁高挺,一个单眼皮、一个双眼皮的眼睛因为内眼角的优越平添了一丝魅惑的气息。

他立在高台之上,毫无怯色的开口,我以为他会朗诵李杜的伟大理想,万万没想到他会分享李清照的《如梦令》。

林清瞳震惊的望向他,手中书滑落,翻开的那一页刚好是他口中所诵之辞,“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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