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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父子(第2页)

“就这里了吧,那棵老树还在呢,旁边还有口井。”王诩提着一个大包袱从车上下来。

坐在前排的猫爷让出租司机停在路上等他们,自己也跟了过去。

两人走到了一间寻常的农家老屋前,敲响了屋子的门,开门的是一个苍老的老太太。

“你们找谁?”

王诩回头看看猫爷,这家伙把头偏到一边,似乎不想说话,王诩叹了口气道:“请问谭山老爷子是住这儿吗?”

老太太也深深叹了口气:“死啦,早死啦,孩子不见了,他也病倒了,两年前就这么撒手去了……”

王诩又回头看看猫爷,那家伙的脖子好像都快扭断了,硬是不往这边看,好像自己就一过路的。

王诩无奈又问道:“那您是?”

“我是他老婆子,你们两位还有什么事吗?”

王诩提起了那个装骨灰盒的包袱:“我们……我们是公安局的,您的儿子……找到了……”

…………

四十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有个男孩儿出生了,谭山高兴地在村子里来回跑了两圈,生怕乡亲们不知道他生了个带把儿的,等到老丈人把他逮回去才想起来自己还没给孩子起名字。

他这孩子打小就聪明懂事,白天自己走几里地去上学,晚上还能帮家里干活。乡里的老师说这孩子今后能上大学,初中得去城里念,谭山二话没说就把家里的牛给卖了,又借了不少钱,送孩子去了城里,谁知这一去就是十多年。

谭海初中住在城里的老师家里,每个月谭山都会寄生活费给他,这对当时城乡差距巨大的农村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但他坚持了整整三年。

直到谭海考上高中那年,写了一封信回来,那信里有三年里所有的生活费,还有一句:爹,娘,你们受累了。

自那以后,谭海自己勤工俭学,每个月反而能寄些多余的钱回家,全村人都羡慕谭山生了个这么出息的儿子。

时过境迁,当谭海在另一座城市的名牌大学毕业,直接被一家跨国企业录取时,他回到了家乡,这时距他离开已经整整十一年了,如大树般健壮的父亲已经显出了老态,母亲脸上也多了些皱纹。

一切看来都很美好,但时间终究会改变一些东西,懂事的谭海变了,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他渐渐变成了另一个人。

最初他每个星期都会给家里写信,慢慢变成了每个月,最后就是一整年都毫无音讯。

而信里的内容也从几千字的嘘寒问暖,变成了简单的几句问候,直到有一天信封里有的只是那一张张冰冷的钞票。

钱越来越厚,情越来越薄。

谭山却没有忘记这个儿子,他每个星期都会给谭海写信,虽然他只参加过扫盲班。

年近六旬的他,为了给儿子写信可以彻夜翻着那本已经破破烂烂的新华字典,而即使翻烂了字典,他的字里行间也只能表达出最简单的问候和关怀。

谭山从不知道,早在十多年前,谭海就吩咐他的秘书替他看这些信,如果没有什么特别情况,只需要按惯例寄钱过去就是。

中国的文字博大精深,能表达出的意境远比二十六个字母丰富百倍,但即使是这世上最出色的作家,用最华丽的语言,也无法传达谭山要传达的东西,那就是最质朴最简单的父爱。

几年后,谭海失踪的消息传到了家里,讽刺的是,他们可能是最晚得知这消息的人。

谭山第一次动用了儿子寄回来的钱,他出去寻找自己的儿子,即使这是大海捞针。

这个高大的父亲,此时已经是个伛偻的老人了,他来到了谭海失踪的酒店,即使遭受别人的白眼,即使被骂作神经病,他依然拉住每个从这里走出来的人询问自己儿子的消息,直到保安把他赶走。

谭海在多年以后又看见了自己的父亲,只是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人鬼殊途。

谭海看着自己的父亲一次次被人推开,甚至推dao在地,他想过去搀扶他,但他不能走出这酒店一步,他的鬼魂痛哭流涕,大声喊着父亲,但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没有人能听到。

最终,谭山离开了,在外寻找儿子几个月后,他终被悲伤和病痛击倒。

他回到了家里,从此一病不起。

谭山生在这里,也在这里走完了最后的生命,或许在旁人看来这只是个平凡的老人,但谭海的眼中,他永远是那个高大而慈爱的父亲。

…………

王诩和猫爷坐在出租车里,回去的路上气氛很是悲怆,那老太太险些没有哭得昏死过去,失踪和死亡,这两个假公安的到来就像是给老太太心中那唯一一丝希望判了死刑。

“不好受吧?所以我就叫你别来。”猫爷摇开车窗点上了一支烟。

“说到底,最后你不也跟来了?就算你极力掩饰,其实你也不好受吧!”

猫爷“切”了一声:“等你看到计价器上的车钱,估计会和我一样难受……”

王诩不想和他在这问题上多纠缠,忿忿不平道:“要说这姓谭的自己也不是个东西,他在公司里上位以后就忘本了,甚至隐瞒了自己老家有父母的事情。”

猫爷吐了口烟,用意味深长的一句话结束了谈话:“谭海,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我想只要他肯回家,他的父亲一定会原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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