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照着手机上说的,把排骨用凉水冲洗干净,入手的凉意冻的我手上的皮肤都战栗起来。
冲洗干净之后放到电磁炉上煮出血沫,过了凉水,再放到电饭煲里加上热水,把时间调成两小时,放了生姜和盐进去,没过一会儿,肉香就充满了整个厨房。
我靠着台面,顺手拿起了厨房里放的杂志,慢慢的等时间过去。
不知道司少臻现在在干什么呢。
我的心思恍惚就飘到了千里之外的上海。
我打开手机上的地图,用大拇指和食指丈量了一下这里到上海的距离,微微叹了口气。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急不可耐呢。
我拧开水龙头,冰凉的自来水让我神经清醒过来,卷起袖子,把洗好的冬瓜一点点切成块。
这算起来,是我第一次正式为司少臻下厨吧。
但是他为我下厨,却不是第一次了。
不管别的事情,他对我确实是体贴入微,相对我为他做的,就少之又少。
那我还一直埋怨什么呢,论付出,他也不比我少吧。
等到最后二十分钟的时候,我把切好的冬瓜放进汤里,排骨已经炖的入味了,刚掀开盖子,一阵香气就混合着雾气迷了眼。
二十分钟过后,汤已经完全炖好,白色的汤上浮着一层淡色的油,溢出满满的清香,让人看了就胃口大开。
我用勺子舀了一勺,吹凉了细细的吸进嘴里,浓浓的清香在嘴里化开,舌头上一阵滑腻的香气,喉咙里也是一片温热。
嗯,还不错嘛。我满意的笑了笑,不知道司少臻会不会喜欢,他这个人一贯挑。
要不,我自己喝了?不给他送了?
不行不行,我都做好了,自己喝太浪费了,而且是送去给他提醒他的,管他爱不爱喝呢,他看到是我送的就行。
我于是从柜子里拿出保温盒,笑了笑,自己什么时候为这一件小事这么犹犹豫豫成这样了。
还是因为对方是那个人吧,所以才会万般小心,猜想各种结果。
等我把一切收拾好太阳已经西沉了,厨房窗户正对着院子里一株光秃秃的树干,阳光洒进来,厨房像裹了一层蜂蜜一样。
竟是甜蜜的颜色。
我把厨房里收拾的看不出什么痕迹了,提着保温盒出来,没想到管家还笔直的站在厨房口那儿,整个人看上去一丝不苟。
“把这个送去给你们家少爷,今天晚上就要送到。”我把保温盒提到他眼前,毋庸置疑的说。
“少爷在上海,今天晚上怕是送不到。”管家正色道。
“我知道你有那个本事,随便你用什么方法,你买一张票现在飞过去都行,我要让他今天晚上就看到。”我一丝都不容拒绝的看着他。
他盯着我犹豫了一会儿,才慢悠悠的开口说道:“是。”然后从我手里恭敬的把保温盒接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