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一切洛希儿就不知道了,她只感觉到遗憾,没能直接让凯尔希找到以前的亲人。
凯尔希此时没有在图书馆看书,只是在家里看着报纸,喝着咖啡。
据报纸上所说,巨龙们挺气愤的,毕竟突然就背上了这么一个锅,他们直接说如果人类再这么叨叨就祭出神器。
说是神器,其实就是个太阳碎片,炸一次就没了。
但人类果然怂了,直接从向巨龙一族复仇变成了向巨龙灾堕复仇。
只能说这很正常,毕竟自从一百年前米格尔结婚后,他就一直在搞事,导致人类顶层的王座的阵营都三极分化了。
然后,在凯尔希刚要放下报纸的时候,洛希儿抱着一个毛团回到了家。
既然都当宠物贩子了,自己有个宠物也是很正常的。
这个毛团的名字叫洛,是凯尔希创造出的第一个毛团。
因为洛希儿觉得毛团比迷离族这个名词说起来顺,所以洛希儿就把这些可爱的小家伙亲切的叫做毛团。
不过,虽然毛团很可爱,但有的人追求的是实用性。
所以,虽然迷离族才诞生不久,就诞生了《迷离族的十二种用途》这本书。
其中包括了食用价值,所以曾有记者过来问凯尔希对这种现象有什么看法。
凯尔希的回答则是“我感觉吃起来味道还挺不错的”。
就这样,迷离族的各种用途被积极开发,其中就包括洛希儿刚刚去做的事。
介于太没有人性了,我们就不说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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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凯尔希和洛希儿的日常再次重启,只不过家里添加了一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宠物。
艾斯菲尔自从上次之后就再也没有来找洛希儿的麻烦,积极的投身于光辉之城的活动中。
光辉之城每过十年便会开展一项活动,是为骑士竞技。包括但不限于战斗、礼仪、声望等众多形式。
而且每一届的前十二名都会获得赐福,这可是真正的由那位光辉与骑士之神降下的赐福。
不过洛希儿对此并不稀罕,因为希卡利的这个赐福准确的来说只是一个象征,附带的超凡效果大多只是提升自身相关的能力。
而且太麻烦了,要到处走动,惩奸除恶,对于洛希儿这个没有丝毫大志向且道德只在人们的基础水平的人来说,参加这种比赛简直是浪费时间。
当然,这不代表洛希儿会对某些事袖手旁观,除非有比她强的人早就准备解决这件事。
就像是现在一样,虽说光辉之城的犯罪率是帝国最低的,但现在是骑士竞技时间,总会有一些**闹事。
而且还闹到了洛希儿的家门口。
但洛希儿在乎吗?她不在乎,因为会有骑士来解决这一切,甚至很快。
每次骑士竞技开始,光辉之城的骑士可以说是每走一个街区都能遇到两三个,在这段时间根本不需要担心治安,反而要担心罪犯会不会被骑士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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