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不好办啊,走刑事案件的道路,我估计很容易走空。”
吴守民是律所的刑事案件大佬,他在苏成和王娟面前,就很直爽地揭露了真相。
苏成略带一些无奈地道:“是啊,那我们还是想试试,万一能成功,那最好,不成功,还是按照原计划走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这个没意见吗?”吴守民惊讶道。
王娟挺直腰背,解释道:“是苏哥的朋友,我们和他解释的比较清楚,风险都告知过的,他们暂时没意见。”
“后面的流程还是要把关好,赚钱是小事,名声是大事,赚钱的事,不用急的。”吴守民别有深意地看了苏成一眼。
他能感觉到苏成身上那种很想把事情做成功的冲动。
他喜欢年轻人这份冲劲,又害怕对方冲得太猛,伤到自已,影响到律所。
“这份律师函呢,大概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就是有没有意义,或者说有没有这个必要,去出?”
吴守民把律师函翻来覆去看了两边,随后问道。
苏成和王娟对视了一下,然后肯定地道:“有些事情,不是因为有意义才去做,而是因为做了才有意义。吴主任,现在的年轻人,还是很有法治意识的,对造黄谣这件事来说,其实我们积极回应,本身就是一种洗刷自身的行为。”
“如果一个人心里有鬼,他怎么可能委托律师出律师函呢?虽然娱乐圈明星有很多翻车的事情,但普通人不一样,普通人一是打官司费钱,二是麻烦,如果不是心里有底,他们也不会找律师来回应。”
“所以,只要我们出面了,就等于是扳回了一城,就是在告诉网友,对方是造谣,是在泼脏水。只要去做,就是赢,区别是刑事诽谤罪是大胜,民事名誉权之诉是中胜,律师函是小胜而已。”
“我们现在要和时间赛跑,趁大家还在吃瓜,观望的时候,积小胜为大胜,让对方措手不及,疲于应付。孙总他们既然委托了律师,那我们就会全心全意帮他们斗争到底。”
苏成洋洋洒洒地把心里的想法,和吴守民全盘托出。
一旁的王娟边听边点头,听到后面自已都有些激动,悄悄握紧了拳头。
吴守民微微叹了一口气。
这股干劲、冲劲,还有聪明劲,和当年的自已,太像了!
他动了爱才之心。
就算苏成不是苏局长的儿子,今天这个律师函,他也要签发了。
果然,他给管公章的内勤打了一个电话:“一会儿给苏律师他们盖个律师函。”
之后,便在抽屉中掏出一个私章,往律师函底部,律所主任签字的地方,盖了一下。
因为是两个案子,分别盖了两次。
苏成和王娟又互相看了一眼。
王娟或许是从业多年,第一次发出律师函吧,比苏成还激动。
苏成虽然激动,但更多的是感激。
其实这个律师函的法律效力,真的比网友们想象的要低。
但既然网友们都认为这个很重要,那么放出去,效果就一定会很好。
或许,这就是信息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