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竟是她!
陆黎出国留学的第一年就利用闲暇时间去了联合公司实习。
他大学三年所有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他靠自己的能力挣来的。
包括租的房子开的车。
平时除了上课,他其实很少在学校呆着,对同班的学生并不相熟。
可有一个人,他却是知晓点的。
这个人,就是乔安娜。
陆黎在学校呆的明明不多,可是却很受学校里女孩子的喜欢,收到过很多情书,蛋糕,巧克力,约会邀请等等。
但多数情况下,都被他拒绝了。
毕竟这所学校算是美国比较知名的学校,能来上学的必然都不是泛泛之辈,这些女孩子被拒绝了之后多半也会保持着自己的骄傲,很低调的选择放弃退出。
可乔安娜不同,她真的是死缠烂打的追了陆黎两年,让陆黎烦不胜烦。
后来是陆萌来美国碰到,使了点小手段,将安娜给打发了。
陆黎从未想过,乔安娜居然敢陷害流年!
真是,好大的胆子!
这所学校治律还算严格,当天傍晚时分便发布通告要求乔安娜公开道歉,并予开除学籍惩罚。
而后,依依带来的律师又以流年名誉,起诉乔安娜诽谤和损害他人名誉罪。
一场闹剧,自此才算有了结束。
持续时间,甚至没超过二十四小时。
当天晚上,陆黎载着流年回依依那儿去。
虽然事情解决,可流年却始终没有觉得心情轻松,因为她觉得,对乔安娜的惩罚是不是过了点。
毕竟她这么做,也是因为喜欢陆黎,只是喜欢的方式偏激了一点而已。
但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嫉妒那个被他喜欢的人,也是没有错的。
当初,她以为陆黎喜欢依依姐姐,还曾对依依姐姐产生过嫉妒,不是吗?
流年想和陆黎说说的,可看着陆黎的表情,着实不好看。
最后是陆黎看出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忍不住,声音生冷的说了句话。
他说:“流年,我从没有认为我是个良善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