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叶都差点儿要忘记了,原主是个穷鬼。
她早在十三岁时就已经富可敌国了,活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自己也有为了几百块钱发愁的一天。
卫向辰自然也看到了,他说着:“叶哥,我这儿还有两百多。”
顾叶手机里有三百五十多,卫向辰出了一百多,两个人才交齐了住院费。
走出医院,顾叶看着街上人来人往,新鲜的空气扑鼻而来。她站在那里,单手抄兜,挺拔修长,一身蓝白色的校服,宽松的外套包裹着她纤瘦的身体,袖口处卷起,露出了纤瘦发白手腕,她太白了,手腕都发着白光。
她眼前的碎发垂在了眼下,阳光有些刺鼻,她的眸子眯了眯,碎发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着。
她只是站在那里,身上自带着一股子清隽,惹眼极了。
卫向辰忍不住说道:“叶哥,要是我是女的,我绝对爱你爱到要死要活的。”
叶哥太帅了,这一张脸就能迷死人,更别说一举一动都是懒慵随意的,更招人喜欢了。
卫向辰憨笑的问着:“叶哥,你这长相以后对象得找什么样儿的?我要是有你三分帅绝对每天勾搭小妹妹。”
顾叶逐渐适应了刺眼的光线,她不急不慢的往家走去。他们两个现在浑身上下只有几十块钱,没资格打车,只能步行回家。
原主家和卫向辰家住对门,两家在城南破旧的住房区。他们刚绕进一个小巷子,顾叶眉心一拧,停下了脚步。
“叶哥,怎么了?”
顾叶的眉眼间多了几分严肃:“在这儿等着,别乱走。”
话落,她朝着深处的巷子走去,越深入,那股在空气中若有若无血腥味稍微重了一些,她们做杀手的对周围的环境很敏感,一踏入巷子,她就感觉到了异样。
走到拐角处,她靠在墙上,借着巷子口停着的车辆的反光镜观察着巷子里面的情况。
幽深的巷子中,一个男子在那里站着,他单手插兜,穿着一身西装,半眯着眼睛,眼中透露着疏离感,漆黑如墨,像极了漆黑夜幕中的繁星。
只能看到他的侧脸,他修长干净的指尖夹着烟,烟雾逐渐升腾间,轻轻弹了弹,烟灰从空中缓缓落下。
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男生,京城封家五少爷封忆轩,封忆轩身着一身衬衫,俊脸上时刻挂着笑容。
他们面前跪着一个黑衣男人,他的脸肿着,露出来的皮肤都是皮开肉绽的,流着鲜红的血液,看着十分可怖。
封忆轩开了口,调侃着:“哥们儿,凭你这点儿武功也敢来暗杀江哥?”
“我该夸你胆子大,还是该骂你傻逼呢?”
封忆轩往前走了两步,拍了拍黑衣人的肩膀:“我们今儿还有事,你选个死法吧,毒杀还是枪杀,二选一。”
黑衣人明显发着抖,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
封忆轩“啧”了一声,笑的人畜无害:“要不你选枪杀得了,毕竟这年头能死在江哥的枪口下也是一种福气。”
他不等黑衣人开口,回头看着江时倦:“江哥,他选枪杀。”
黑衣人立马趴在了地上,颤颤巍巍地说着:“倦爷,轩爷,我再也不敢了。”
江时倦不紧不慢的吸了一口烟,伴随着猩红的烟星,一个烟圈从他的薄唇中缓缓的吐了出来,他终于舍得施舍黑衣人一个眼神了。
“谁派你来的?”
冷倦声音的声音中裹着几分凉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