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头上的铁锈味一股脑冲入祝佩玉鼻腔,她眼眸紧缩,枪头分明擦的雪亮,甚至能照出人影来。既没生锈,那铁锈味从何而立不言而喻。
害怕。
祝佩玉咬了咬唇。
好在一旁的县令见状不妙,呵呵笑着插科打诨过去:“殿下,祝吏书的意思是,她需要时间回去收拾一下行囊。”
凤思霜眸光冰冷:“那还不快去!”
祝佩玉蔫蔫的应了是,仿佛身体被掏空般,直接将挺直的脊梁塌了下去,头也差点埋在胸里。远远一看,形都变了。原本是麻袋上长了头,现在倒好,就剩个麻袋了。
还是一个行尸走肉的麻袋。
凤思霜:“……”
这人什么来路?她还没嫌弃她,她竟然敢嫌弃她?简直是岂有此理!
念祝佩玉是个读书人,所以回程路上,凤思霜免去了她步行之苦,好心给了她一匹马。祝佩玉诚恳道谢,可面对人高马大战马,还是不由陷入了沉思。
她不会骑马,只是上马这一件事就足以让安北军目瞪口呆。
“你们说这个……人,今天还能爬上去吗?”
“看着够呛,这不,又掉下去了。”
“文弱书生我是见了不少,但笨成这样的,我还真是头一次见。”
“这要上了战场?啧啧……作孽呀。”
凤思霜耳力超群,越听脸色越黑,起初她还以为祝佩玉是故意的,最后发现这货就是很单纯的……四肢僵硬,手脚不协调。
她实在受不了,利落下马,携着祝佩玉的手臂一跃飞上了马背。速度快到祝佩玉压根来不及惊呼,堪堪坐稳,马儿仿佛和火箭般,嗖的一下冲了出去。
万幸,她和安北王同骑一马,还被安北王环护在身前。
虽然很难以启齿,但安北王的怀抱当真挺有安全感的。
她感觉心中很暖……
如果不是到了军营就被安北王直接踹下马,她会感觉更暖。
“找个人带她去住所好好收拾一下,”凤思霜看着倒头就吐的祝佩玉,更加控制不住心中的嫌弃:“不要让本王在军营里再看到这么恶心的穿着!”
祝佩玉:“……”
一点也不恶习好不好,这是羽绒服,她亲手制作的。
废了好大的心血。
首先,是收集鸡鸭鹅毛,她叩了三十多家农户的门才买了五麻袋。然后一根根的挑选出细细绒毛,羽毛的味道很臭,她足足淘洗七遍,洗好后又在阳光下暴晒了三天,然后选了两件不同码数的大褂子,缝合在一起,将洗好的羽毛填进去。
前后耗时一个月才做好这么一件羽绒服!
她跟那个想要烧掉它的女兵据理力争。
女兵听的直蹙眉,怎么读书人这么清闲,仅仅是做一件冬衣,就愿意荒废一个月的时间。本想用强,但看她细胳膊细腿的,万一给打坏了,她如何同殿下解释?
思来想去,女兵妥协:“不烧掉也可以,但你以后不能穿了,尤其不能再殿下面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