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在野外狩猎时,也架起火堆烧陶罐,将猎取的新鲜野味,直接片成肉片,下到陶罐里煮,蘸着盐巴和野韭菜吃。
女真普通百姓最爱吃猪肉,尤其是黑猪里脊肉。汉人眼中金贵的鹿肉羊肉之类,他们反倒不爱吃。
眼下,这桌上的脍肉片就是黑猪里脊肉。是女真少年梅赫,从冰坨子刨除来的冻肉。
当然,爱喝酒的女真人岂能无酒?
一坛子浑浊的米酒,也摆上炕桌了。
大陶碗满上。
朱寅和宁采薇见到这桌酒菜,心情十分复杂。
说实话,作为两个养尊处优的现代人,和四百多年前的林中女真人同桌吃饭,面对如此简陋的条件,不嫌弃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嫌弃的资格。
主家真是一片好意!
对于主人来说,今日款待远方来客,真是没有小气,已经拿出了最好的酒菜。
平时,他们可舍不得这麽吃喝!
「来!喝酒!吃肉!」
「小客人从哪里来啊?要到哪里去呢?」
「为何没有大人跟随?」
主家一群人十分热情,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和朱寅闲聊。
朱寅也拿出豪爽的样子,小大人般应酬自如,不时让对方哈哈大笑。
宁采薇听不懂,只能微笑着矜持的吃饭。
不能说好吃。
因为调料缺乏,烹调技术简单,口感十分粗糙,甚至是粗劣。
难得的都是原生态纯天然食物,有食物自身的香味,营养肯定没问题。
女真人喜欢喝酒,也喜欢酒量大的朋友。
朱寅虽然不到九岁,可酒精考验的酒量,也不是这个时代的女真人可比。
好几碗米酒灌进去,一点事也没有。
一顿饭还没吃完,仅仅喝了几碗酒,朱寅就和主家混熟了。
「哎呀,这个牛牛酒量这麽大,要是长大了,一定是个英雄啊。」
「真是个小男子汉,这么小就这麽能喝,是个有福气的。」
「真能干!六碗酒了,一点也不见醉呀。」
几个主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是夸赞不已,更加喜欢这个汉家小客人。
朱寅却很是无语。
喝酒就是本事了?还能干?英雄?
这算个屁的本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