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神清亮,一仰头把剩下半杯酒喝了,然后便毫无预兆地躺了下去。
沈寂宵:?
“怎么了?”
小水母好似没骨头一样,躺在他身上,抱着他的胳膊。越躺越柔软,脑袋慢慢移到他腿上,简直要从大腿上流下去。
“我是水母。”唐釉理直气壮地,“我没有骨头。”
他脸上挂着点醺醺然的红,风撩起细软的白发,整张脸漂亮的不像样。大概是脸颊发烫,小水母伸出手,指节抵着额头,很浅地哼了一声。他手指也好看,小臂露在外面,一整个白玉无瑕,几乎白要得发光了。
如果这是小水母自己捏的人,那他无疑拥有极好的审美。
在海中走了一圈,沈寂宵逐渐认识到,有些美是存在共通性的。
他抓住小水母的手指:“你喝醉了。”
“没有~”
小水母的声音逐渐变成波浪。
他的手指也开始乱动,五根手指各动各的,扭来扭去。他大约是忘记了自己的手指不是触手,没有办法那么灵活。
“小沈小沈,你变成三个啦!”
小水母发出了欢快的声音。
沈寂宵轻轻叹气,一点醉意都没有。他犹豫了片刻是否要帮小水母去除血液里的酒精——算了,不如让小水母享受一下完整的酒精体验,第二天的宿醉时刻绝对能让他再也不想喝酒。
他抱着软乎乎的唐釉,下了天台。
这时候注视他们的人反而少了。沈寂宵把唐釉轻轻放置吧台附近的椅子上,把他摆出一个勉强像人类的姿势,自己在一边结账。
唐釉静静地蜷起来,衣袖下垂,露出手腕上的一串手链。
放在他手腕上真是合适极了。唐釉的手腕很纤细,但不算完全的骨感,又很白,放什么饰品在上面都很衬。
调酒师便随口夸了一句,冲沈寂宵抛出一个说不上什么意味的笑:“很漂亮的手链,祝福啊祝福。”
“嗯?”沈寂宵就是随手拿的,什么上面有珍珠他就拿什么。
调酒师看他们不懂,大概也知道他们是外地的,主动解释道:“粉色的珍珠在我们这里是定情信物。”
沈寂宵用一种可怕的速度看了一眼唐釉。
小水母可能听见了,也可能没有,他昏昏欲睡,灵魂飞天,有人看他就会冲对方笑,露出脸颊上的小小酒窝。他自己迷糊成一团,弄得别人也迷糊成一团,融化在他的微笑里。
沈寂宵真有些毛骨悚然了,小水母正被酒精刺激着,无差别地释放自己的可爱。
放他在这里一个晚上,他白日大抵会看见半条河的求爱者。
想想就可怕。
沈寂宵叹了口气,把小水母捞起来。他就不一样,他觉得小水母每时每刻都挺可爱的,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免疫,于是能够适应醉酒小水母爆发出来的黏糊劲儿。
“唐釉、唐釉。”沈寂宵抱他,“能起来走吗?”
小水母看着他,毫无征兆地一笑,特别认真的语气,一字一句:“我没有腿,只有触手。”
沈寂宵:“……”
……
这座城的繁华程度没有米多尔城高,但胜在清净、安宁。一条长河穿过城市,时不时地飘过去几只小船,船头或多或少放着几盏花灯,亮着金色的、火焰的光芒。
搭乘小船回落脚的地方是最容易的。
小木船晃啊晃,沈寂宵坐在一旁,叫小水母躺在他膝盖上。船头摆渡的人不声不响,一看就是习惯了各种醉汉。
清河之上,万千星子流淌。
天幕之下,水母呼呼大睡。
沈寂宵深刻反思了一下自己,到底是为什么心软把小水母带进了酒馆,这要是没人看着,软乎乎的小水母肯定是会被人捡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