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回避制度",是指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执法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以免影响依法、公平、公正执法。
另外,执法人员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避免当事人因法制观念淡薄而不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
”
林海棠说到这里,汪兆平要是再听不出话外之音,那真是在警务系统白混了这么久。
很显然,袁厉既然是前刑警系统的人,那么在场的这些警官中,有没有可能会因为旧识的关系,产生包庇,或者有倾向性执法的可能呢?
这可能性决不能说没有。
“呃……对不起,这事的确是我的疏忽!
”
汪兆平脸上闪过一丝尴尬。
他转头看向在场的一位男性警员。
“林威!
”
“是!
”
林威起身,脸上浮现一丝不自然。
从队长不像平时的样子叫他小威,而是直呼全名,他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了……
果然,汪兆平脸色严肃道,“鉴于林威与犯罪嫌疑人是曾经的上下级关系,出于回避原则,现将林威调出本案刑侦组。
调查期间,直至调查结束,任何人不得向他透露任何调查细节,都听明白了没有?”
“是!
”
众人神情不一的应道。
林威脸色似乎变得有些难看,他最后看了眼孟浪,旋即对汪兆平敬了个礼,便转身走出了会议室。
“孟先生,林律师,我可以保证,现在在场的,都是和嫌疑人并无关系的工作人员。
不怕几位笑话,当年袁厉事发,牵扯了很多人,刑事组几乎是被重组了一遍。
除了刚刚的林威,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其实都是被从各处重新调过来的成员,和袁厉顶多也就是点头之交,各位绝对可以放心。
”
汪兆平向众人自曝其短,目光却是始终盯着孟浪。
其实这种“回避制度”很是隐晦,除非真是显而易见的亲戚关系,否则大多数牵涉案子的普通人都不会想到,乃至使用这种权利。
即便是汪兆平,都下意识的忽略了袁厉的身份带来的“内部隐患”。
结果居然还要外人来提醒自己,这让汪兆平觉得有些脸上挂不住的同时,忍不住对这个叫做孟浪的青年有了些许钦佩。
在刚刚死里逃生的惊吓之后,居然还能冷静的注意到这个常人都无法注意到的细节。
另外,明明是他发现了这个隐患,但是却故意借林海棠的口将相关的法律条文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