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丰年说着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将血点在叶轻眉的额头上。
“真是好奇怪的仪式。。。”
叶轻眉不由嘴里嘀咕:“拿针刺自己好玩吗?”
话音刚落,一个血色印记在叶轻眉的额头浮现,闪烁几下后就钻入皮肤,消失不见。
血契,成!
…
…
“叮,恭喜宿主,成功血契玄姹之体:叶轻眉。
奖励{踏天神游步}大圆满,此为轻功功法,体迅飞凫,飘忽若神,凌波微步,罗袜生尘,请接收。。。”
话音刚落,蒋丰年忽然感觉醍醐灌顶,一眨眼就完全掌握了{踏天神游步}的精妙,好像已经苦练了数百年之久。
“进可攻,退可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安逸~!”
轻舒一口气,蒋丰年昂首大声道:“今儿高兴,藏剑山下最好的酒楼,吃酒去~!”
一语言罢,蒋丰年拉起叶轻眉扬长而去。
剑二三抚了抚胡子:“虽然并未出手,不过光是这身轻功已然世所罕见。
到底哪个家伙说蒋家世子武功平平的?看我不打死他!”
“散了散了,冢花到底还是被摘走了。”
“哎。。。这一身轻功真俊,前所未见呐~!”
“早知道还是不做白日梦了,伤心。。。”
…
…
见一切无可挽回,尘埃落定,一众剑冢弟子垂头丧气,四散而去。
。。。
“小二,把你店里的好酒好菜端上来!”
一声娇喝,千里迢迢从大霜帝国跑到大周帝国的冷千秋悠然走进一家装修豪华的酒楼,一屁股坐到一张空桌前,将羲和剑“啪”一下拍在桌上。
店小二打量了一下冷千秋,见她衣着华丽,穿金戴银,不像是一位会吃霸王餐的主,于是咧嘴一笑:“好咧,客官稍等,马上给您准备。”
一阵点头哈腰,店小二转身跑去厨房传菜。
邻桌的三个江湖客闻言扭头打量起身姿曼妙,面容绝美的冷千秋,皆是眼中闪过一抹淫邪。
江湖之中不乏初出茅庐,毫无背景的女侠,她们可都是一身宝的肥羊,不但能拖到胡同里乐呵乐呵,还能卖去妓院赚上一大笔银子。
野猫塞进裤裆,老鼠袋子蒙头,妓院的老鸨龟公多的是手段让这些女侠变成行尸走肉,乖乖听话。
当然,这是低档妓院才会干的腌臜勾当,高档妓院喜欢养瘦马捧花魁,那才是金山银海的好买卖。
三个江湖客之中的老大王麻子是乔装打扮混进城的山贼头子,他的通缉画像就贴在城门口。
他在山里数月没碰过女人,一身邪火烧得他恨不得找只母山羊,不过最后一丝理智让他冒着风险进城,打算去窑子发泄一下邪火。
到时候叫上几个大屁股大乃子来个大被同眠,岂不快活似神仙?
三个江湖客之中的老二陈广才从前是个采花贼,那更是色中饿鬼,靠着飞檐走壁的本事祸害了不少良家妇女。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他在一次作案过程中被悬镜司的捕快撞了个正着,虽然侥幸逃脱,不过一条腿却被铁尺打折,从此没了飞檐走壁的能耐。
见做不成采花贼,他转头就做了山贼,还坐上第二把交椅。
三个江湖客之中的老三郑少春从前是个秀才,和大户人家的小姐私通,结果被那户人家的家主带着十几个家丁一顿胖揍,又押去衙门遭受一顿酷刑,差点就死在牢里。
王麻子劫狱,见他肚子里有几滴墨水能写写勒索信,于是顺带手给救上了山。
在山寨里混久了,他成功从一名文文弱弱的读书人蜕变成一名满身匪气的山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