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
草长莺飞。
在这个充满生机的季节里,宋修率领十五万大军,如钢铁洪流一般从金陵城浩浩荡荡地出发。
将士们身着坚硬的鳞甲,手持锋利的武器,步伐整齐,声震云霄。
旌旗飘扬,遮天蔽日,仿佛一片涌动的海洋。
江西节度使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大军的最前方。他的身影高大而威武,手中的长锏闪烁着寒光,似乎是在宣告着他的勇武。
他是勇将。
武艺不凡,又天生神力,每次作战都身先士卒。和江湖侠客们不同,他更擅马战,手中那对三四十斤重的玄铁长锏,对身披重甲的敌人也能造成极大的杀伤。
顺理成章的,他成为了宋修钦点的先锋。
至于宋修自已,则是坐镇中军,指挥调度。
十几万人的大军,其实指挥起来,那是相当臃肿的。为帅者,必须有一定的前瞻眼光,否则军令的传递将会十分阻塞。
宋修其实并没有指挥过这种数量的军队的经验,这回对他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自从大军开拔之后,他觉都睡得少,整日殚精竭虑。宋珏被留在了金陵,稳住他们的后方。
每个人肩上的担子都不轻松。
除了某个人……
陆尘骑着一匹花里胡哨的白马,和江西节度使并肩前行。
“老哥,可以啊,没看出来,你还是个猛男。”陆尘策马,贴近了江西节度使,拍了拍他的肩膀:“呦,块儿挺大啊。”
“切,这算什么。”江西节度使嗤之以鼻,又说道:“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以舞动一柄七十多斤的大锤,比关张的八十斤也就差一点点。”
这一句话,给陆尘干沉默了。
这人啊,其实不坏,没多少心眼子。
就一个,喜欢吹牛逼。
七十多斤的兵器,你问问中军坐着的那两个老头,能不能使得了。
能举得动,和能抡起来战斗是两回事。尤其是披甲之后,体能受到限制,即便是武林高手也难以持久作战。
“那是,将军真乃神人也。”陆尘很不走心地敷衍了一句。
随后,他突然压低声音,话锋一转:“你军中有细作。”
江西节度使闻言,面色如常。
陆尘惊异于他的沉稳气度。
不料,他竟说:“我军中三万多人,若是没有细作才奇怪吧?这些天你在各方军阵中东奔西跑的,就是查这个么?”
陆尘也没想到,这人竟是个粗中有细的。
自那日让梁寒接手了山东水师之后,这才过去了三天。
宋修便集结了全军,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