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尘最后还是替叶太守省了一匹马。
毕竟他人还怪好的,如今前线战事吃紧,马匹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还是留给更有需要的人吧。
毕竟让离忧学会骑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个过程也不利于马儿的身心健康。
倒是苦了陆尘胯下的银鬃马,它才四岁多点,在马群中还属于一个亚成年。此刻驮着两个人负重前行,着实是承受了它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压力。
为了节省马的体力,陆尘只能操纵着它时而小跑,时而漫步。这速度,比步行强一些,但也有限。
陆尘也不急着回京城,没必要压力胯下的黑鬃马。此时他和离忧共乘一马,因为要牵着缰绳,所以他的双手环住了离忧,看上去像是将她抱着的感觉。
天高水阔,江湖悠悠。
此情此景,还真给了陆尘一点点佳人在怀,岁月静好的错觉。
嗯。
如果这个“佳人”再干净点就好了……
他觉得到了下个城池,有必要给离忧买几身衣服。她的罗衫皱裙,早在和这银鬃马“摔跤”的时候,就被折腾不堪入目了,脏了不说,还破开了好几道口子。
二人骑马前行,于半道上得见一红一白两面酒旗随风摇曳。这……陆尘心中起了念想,仿佛闻到了阵阵酒香。
近了,果然是一酒肆。
入眼是一间简陋的茅草房,用篱笆扎了个院子,院中撑起几个顶棚,棚下再摆放些低矮的桌椅。
这种酒肆,或是茶水摊,在民间并不少见。主要是给往来的商贾、侠客提供一个歇脚的地方,毕竟没有官面身份的人,轻易是住不得官驿的。
“我们喝酒去!”半路得一酒家,陆尘心情大好,拍了拍离忧的脑袋说道。
“酒?”离忧不明所以。
陆尘知晓她应当是没见过酒的,她那破山谷吃饭都成问题,哪里会有酒呢。也不多做解释,只是朗声大笑,纵马奔向了酒肆。
在院外下马,牵着银鬃马进了院子,陆尘自已找了根柱子拴好了马。
这酒肆没招牌,这种乡野小店通常都是如此的。事实上也不需要招牌的,它依靠高挂的酒旗揽客,这东西在远处看可比招牌显眼太多了。
那茅屋旁,歪歪扭扭地写着“三文钱一碗”,价格挺公道。
怀里还有从离忧住的山洞里摸出来了几十文铜钱,吃一顿绰绰有余了。
陆尘将怀中的铜钱尽数交给店家,这点钱反正是不够支撑二人到京城的,也没必要节省了。
一家乡野小店,也不能指望有什么珍馐美馔。只是这些时日,陆尘吃的不是野味就是干粮,惨不忍睹。因此,他对这顿穿越后第一顿热乎饭,还是怀有几分期待的。
酒菜很快端上来了,有一只鸡,一盘狗肉,几碟小菜,以及两大碗浊酒。
烹饪的方式也很简单,不管是肉类还是花生毛豆这种小菜,通通都是用盐水煮熟了捞出来装盘,狗肉的腥味都未能剔除干净。
可取的是配了蘸料,这蘸料滋味倒是丰富得很,除了常见的调味料外,还特意添加了桑葚,甘美鲜甜,别具一格。
那浊酒更是出人意料的好,看着像是米汤一般脏兮兮的,喝起来入口柔顺,甜中微酸,清爽可口。
离忧吃相不太雅观,连筷子都没用,直接上手了。她撕扯下一条鸡腿,大口咀嚼,油脂溅到了衣领上,形成一滩油渍。
陆尘喝了一口浊酒,笑看离忧胡吃海塞,这姑娘是埋汰了些,可心里升不起一丝反感。
许是她吃的太急了吧,离忧突然停下了动作,梗着脖子艰难的吞咽,看起来是被食物噎住了。
“慢点吃。”
陆尘将浊酒递给她,示意她喝点往下顺一顺。
离忧接过粗瓷碗,很是豪气地将碗中酒液一饮而尽。
顷刻,一抹红霞染上了她的脸颊,本就绝美的容颜更添了几分俏丽。
“两个……两个陆尘!”离忧神经兮兮地向后退缩了一下,似乎受到了惊吓。接着,大概是觉得这样很有趣吧,低声吃吃傻笑。
陆尘看着晕乎乎的离忧,一时间哑口无言。自打认识这姑娘以后,各种无语已经是家常便饭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