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靖霆打算先斩后奏,并没有告诉雷老爷子的意思,多一事还不如少一事,没必要。
回到房间,他开始收拾行李。
小陈是一直跟随他,无论他去哪里,都会无条件的追随,这是这么多年养成的习惯。
第二天清晨,所有自愿下乡的士兵都坐上飞机,离开京城,直奔西乡。
西乡。
整日无所事事,裴清欢去了西乡当地的学校。
由于西乡太过于贫困,所以留在这里任职的老师很少,年轻人,都吃不了苦,不怎么愿意留在这里,但是学生倒是不少,衣服很破旧,却都干干净净,就连脸蛋儿也是干净,笑容灿烂,就像是天上的太阳,能把人的心给捂热。
嘴上扬着笑,她靠在墙壁上,透过窗户,看着教室内。
一眼,只一眼,她就瞧见了站在讲台上的男人。
他很年轻,也就是二十多岁,和她差不多年纪大小,穿着洁白的衬衣,眉眼俊秀,脸庞上的笑容温和轻淡,像是春风。
他额头碎发,微弯着腰,正在给一个小女孩擦鼻涕,也不嫌脏,耐心十足。
就那么一刹那,裴清欢觉得自己心底被投下了一粒石子,泛出阵阵涟漪。
什么是一见钟情!
这就是!
以前,她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觉得纯属扯淡,但是现在不由她不信!
后背靠在墙壁上,裴清欢脸蛋儿泛着红晕,手捂住胸口,心脏砰砰砰地跳动着,春心荡漾了。
突然,一个想法涌上了心头。
裴清欢找到校长,开门见山,直接问他学校还缺不缺老师,她打算当老师。
闻言,校长真是求之不得,西乡的环境真的是太贫困,没有年轻人愿意来这里,当即握住裴清欢的手,感激不已,“现在像你有这么爱心的年轻人已经不多。”
爱心?
裴清欢觉得有点惭愧,手挠着脑袋,干干的笑着。
其实吧,她不是有爱心,而是有私心,醉翁之意不在酒。
说好第二天上班后,她就离开,回房间,休息。
翌日清晨。
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房间。
裴清欢倒在床上,睡的乱七八糟,东倒西歪。
正在这时,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闹铃接二连三地不断响着,声音异常嘈杂。
原本,昨晚就没有睡够,也没有睡好,再加上睡前又喝了些啤酒,头痛欲裂,像是要爆炸,手机声音响在耳旁,愈发觉得烦躁,不愿意接,她抓起手机,直接掐断。
趴下,继续睡。
还嫌烦躁,她顺手扯过被子,将脑袋埋在里面,眼不见为净,听不见最好。
但是,手机就像是仇人,铃声又响起来。
烦死了!
裴清欢拥着被子,从床上坐起,头发像是鸡窝,眼神呆滞,顺手拨了拨鸡毛,她看了眼是陌生来电,但归属地是西乡,想了想,接起,“喂,有事快说,没事挂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