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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老冒儿进城(第1页)

“……是!”泊蛟不甘心啊,他喜欢和洪涛驾着船在大海上乱窜,还能去很远很远的外国抓奴隶、用自己的大船把那些小破船全撞翻。可是对于洪涛的命令,他不敢违抗,即使心里不乐意也得痛快的答应,洪涛对他的教育已经基本奏效了。

洪涛只在西瑁洲上待了四天多点儿,抽空带着他那两名女徒弟,钻进玻璃窑的院子做出来一批肥皂和蜡烛,就让泊珠代替了泊蛟的位置,又从翁家和布家挑了两个14、5岁的女伢子,连同罗大财一起带上了掠食者号,装了半舱鲸油、肥皂和蜡烛半成品,扬起风帆向着广州驶去。

振州港粮价有点小贵,铁器、农具也不便宜,还没有合适的水牛出售,要想采购这些物品,就得去大城市里才成。洪涛这次回来的主要目的就是帮着金河营地购买补给品和大牲口,那边的基础建设已经初具规模,下一步就该开荒种地了。就算有奴隶可以驱使,大牲口也是需要的,可以提高很多效率。另外,洪涛还要从大陆上雇几名真正的农夫和铁匠,黄海、温老二他们是会种地、打铁,但都不是专业的,与其让他们去凑合,还不如专职专人呢。

※有人愿意跟着洪涛远赴海外开荒吗?洪涛估计是没有,不过他可以骗,雇佣的时候他不会说是要去海外开荒,只说是去海南岛上工作,该给工钱给工钱。但是人上了船之后,就由不得他们了,直接拉到金河湾去,想干也得干,不想干也得干,要是反抗太激烈,那洪涛不介意再用手弩消灭掉几个。

这样做缺德吗?简直太缺德了!人家也不是没家没业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凭什么你就要把人家骗的妻离子散,去给你开荒种地呢?对于这个问题,洪涛连想都没想过,一切过程对他来讲都没什么意义,只要符合了他的想法,他不介意把全世界的人都杀光,如果能的话。

他不清楚别的穿越重生者是个什么心态,反正他此时并没融入这个时代,他也永远融不入这个时代。他只觉得自己像是在一台电脑前面玩一个内容非常宏大的战略游戏,所有的一切,包括他自己,都是电脑里的一串数据。如何通关、如何快速通关、如何快速又完美的通关,才是他唯一考虑的问题。有时候洪涛觉得这个人要是能永远不死,也是一种负担,会让人变得不像人,逐渐失去了人性,在很多普通人看来特别纠结的问题上,他会看得非常淡漠,没什么约束感。

广州城,南宋的广州城,洪涛终于来了,在穿越一年多之后,踏上了这座南宋南方大港口的码头。怎么说呢,真是日转星移,一丁丁点都不认识了,丝毫没有后世广州城的一点影子,对洪涛来说,这就是一座完全陌生的城市。码头上那些操着各色方言的人群、街道上那些挂着各种各样幌子、望子的店铺都让他非常好奇。同时,看到洪涛的宋人对这个穿着一身短打扮、留着一个坑坑洼洼寸头的高个子年轻人,也都会不由自主的侧目,尤其是他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打扮一模一样、红发碧眼的大秦人。

“卡尔啊,我不得不遗憾的通知你,你这个月的工钱没有了,你看看你给我弄的什么头?你不是说你使用匕首的技术已经出神入化了吗?”洪涛被人像看大熊猫一样看了一路,终于忍不住拉着罗大财进了路边一家成衣店,借着店家的铜镜看了看,算是找到了被侧目的原因。卡尔用匕首给自己弄的头型太尼玛有特色了,就没一寸地方是平的,有长有短,看上去自己的脑袋如同一个菠萝,四处扎刺!

“大人,其实您的手艺也不怎么样,您不是说在您的家乡,您是手艺最好的一个吗?”卡尔光听洪涛说要给工资,可是一次也没见到铜板到手,总是被各种各样的理由扣得一文不剩,所以他对这个工钱也不抱什么期望了。无欲则刚,反正也拿不到工钱,干脆也反驳反驳吧,弄个嘴痛快先。

“你懂个屁!这叫分头,四六分!本来就不该一边长,你是不会梳理,看我给你弄弄,呸呸……唉,你给我回来!”洪涛给卡尔用匕首削了一个分头,其实还是挺有样儿的,为此他还专门用鲸须刻了两把梳子。可惜卡尔这个土鳖不会打理,把分头弄成了背头,这能好看吗?洪涛朝着手心里吐了两口吐沫,打算充当发胶的功能,帮卡尔梳理梳理,结果卡尔嗖的一下就跑出去了。

“我艹!好汉!你棍子上穿的这是什么东西?面包圈!”洪涛刚追到门口,迎面差点撞上一个要进屋的人,两个人面对面站定,洪涛又乐了,面前这位背的东西自己认识!

门口这位一看就是个读书人,穿着儒衫还背着一个竹子做的!洪涛也不知道这种书包在宋朝叫什么,但是他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这种装备,古代读书人出远门都会背一个。其实也不该叫书包,它是一个小柜子,上面有一个小凉棚,背在后背上有80升的登山包大小。除了这身装备之外,这位手里还拿着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子,棍子倒是没什么奇怪的,可是棍子上串着一串面包圈,让洪涛觉得非常亲切,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粗鄙……哼……”可惜那位没给洪涛面子,脸上的表情非常鄙视,闪身就从洪涛边上进了成衣店,还骂了洪涛一句。

“罗舅舅,他干嘛骂我?”洪涛本来想追上去揪住他问问为何出言不逊,但是那个人从柜台边上进了屋子后面,看来是这个成衣店的家里人。坐地炮啊,洪涛惹不起,只能转头问罗大财。

“你叫读书人好汉,他如果不是看你是个外国人,就拉着你见官去了。”罗大财自打在广州上了岸,就进入了无尽煎熬状态。身边跟着的这两位都不是正常人,连带着他一起被大家行注目礼,滋味很不好受。

“哦,是称呼错了……他棍子上串的食物是不是叫面包圈?”洪涛很庆幸自己没冲进去找人家说理,不过对他棍子上串着的面包圈还是念念不忘。

“那是环饼……”罗大财没有罗有德的耐心,只告诉洪涛一个名字。

“环饼,倒也贴切……他背的竹背包叫啥?”洪涛不在意罗大财的态度,在这个年代,能像罗有德那样和自己正常交流的宋人就不应该多,都像看傻子一样看自己才正常,没啥可不高兴的,因为自己才是异类。

“笈(ji)也!洪……总,前面就快到了,不如先赶路吧。”罗大财都快忍不住了,对于洪涛这个来历古怪的人,他是一万个看不上眼儿。但是还不得不委曲求全,洪总!这个词儿就是在船上被他逼着叫的,他说在他们家乡称呼做买卖的人就是这么叫。

“好吧,我还是问你外甥去吧,你这个人很没意思。”洪涛听见罗大财终于肯叫自己洪总了,心满意足的停止了继续四处张望,跟着罗大财向码头西边一条街道里走去,但脸上的表情没收敛,时不时就冲路过的宋朝女人呲牙乐一乐,基本换回来的都是白眼,不过他不在乎。

ps:两个祝贺……一是书友天海祥云喜得千金,一是书友火气十足过生日,别人都送红包,我耍嘴皮子,谁说码字没福利?愿祥云的闺女以后能继承他的衣钵,愿火气又老了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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