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搂着冷香的冰坨子,感受着腰肢上惊人的弹性,李墨思索着如何才能发挥出神剑的真正威能。
他如今拿着天人神剑,比用玄兵赤霄也强不了太多。
而赤霄大多数时候,出场的地点都在厨房。。。。
“李墨,神兵有灵,性情皆不相同。”
嬴冰看向了李墨,轻声道:
“天人神剑之所以被冠以天人二字,便是因为不管是天,还是人,都有机会执掌此剑。”
“它不看重剑道天赋?”
李墨一怔。
对啊,冰坨子怎么会替他拿一把用不来的剑器。
“它的上一任兵主,剑技近乎于道,创了一门不是神功,胜似神功的弈剑术。”嬴冰认真的教他。
李墨心中的迷雾忽然亮起一丝微光:
“会的剑术越多,对天人神剑的掌控程度便越高?”
“嗯,这是你的强项。”
嬴冰微微颔首。
她一直觉得李墨的剑道天赋很怪。
说他天赋好,他使剑全无灵性,没有半点自己的路子,说他剑道天赋差,偏偏剑法他一学就会。
用匠气十足来形容,或许恰当一些。
“原来如此,太好了。”
小李同学大喜过望,他现在还有两千年的武道感悟呢,怎么都够了。
你看,冰坨子果然能给他灵感。
一想到能手持神剑名扬天下,成为一个风一样的男子,李墨就很兴奋。
若是冰坨子在,他指定抱着她亲。。。。。
嗯?
冰坨子不仅在,似乎还确实在他怀里。
嬴冰垂眸看了眼周遭。
夜凉如水,小溪潺潺,树影朦胧,正是幽静四下无人之处。
“李墨,你有没有听到蚊子嗡嗡的声音?”
“?”
忽然被抢了台词,小李同学觉得。。。。。就,挺秃然的。
“你很招蚊子咬的,需要加固一下封印了。”
嬴冰垂眸看着他,眼底那份清幽,成了流淌的秋水。
月明星稀,可今夜的太白星,似乎格外的明亮,几只喜鹊扑腾着翅膀,从树林中飞上夜空。
它们在树林中捕猎回来,将猎物喂给了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