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陆少游可谓是贪官的楷模,手笔惊天。为了得到主政扬州的机会,他大肆给当政者们行贿。
其中有个太监索贿一万贯,而陆少游呢?这货不但不还价,还主动把贿赂提高到了四万贯。
非但如此,他还宣称,这不算完,只要自己主政扬州一年,每年就有四万贯钱的贿赂奉上。
一个太监就是四万贯钱的贿赂,那陆少游买这个官,总共得花多少钱?
他主政扬州之后,该如何回本的呢?
那就是兴建扬州罗城。
罗城,按照字面的意思上来讲,就是城外的大城。
陆少游修建的这个罗城,比原来的子城大了四五倍,这么大的工程得花多少钱财?
稍微一划拉,就是金山银海啊。
这算不吃工程回扣,这不还有巨大的灰色收入吗?
比如说,建好了城市,里面得有房子吧?以子城内寸土寸金的情况来看,新建罗城内的房子得值多少钱?
最关键的是,卖给谁不卖给谁,还不是扬州的官吏们说了算吗?总不能十余万间房产,都进行拍卖吧?
这么说吧,陆少游就算躺着啥都不干,都会有人把他应得的一份奉上,其数目又何止一百万贯?
更关键的是,这些钱不仅拿着不烫手,而且还捞着大好名声!
哪怕是千载之后,人们提起扬州城来,都不能不提起这位陆大刺史。
崔耕被卢若兰逼得没办法,猛然间想起了这个典故,算是让张潜捡个现成的便宜。
至于他自己呢?
首先,新建城池这么大的事儿,只能是张潜牵头。崔耕一个小小的六品县令,撑不起这么大的摊子。
其次,到时候建城的具体事务,少不得江都县衙的参与,只是赚的多还是赚的少罢了。
还有最关键的,建造新城的钱财从哪来?
武则天大肆敛财,都弄得天下通货紧缩了,指望朝廷拨款肯定不行。
但崔耕还是想到了法子,那就是以城外的地皮为抵押,向商家发行债券。
为了可以顺利筹款,自然要把扬州的一哥,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扬州刺史张潜推到台前来。由他来宣布,谁购买了相应地块的债券,等罗城建好之后,就有相应地块的优先购买权。
张潜的公信力,绝对就是朝廷在扬州的公信力嘛。
至于谁来负责发行债券?
崔耕既然给张老头出了这么一个捞钱捞名声的好主意,张潜自然必须是投桃报李,把这项业务交给聚丰隆银号独家代理呗。
换言之,聚丰隆一个子儿没花,就得到了扬州城外大量土地的处置权。
商人们但凡有想在罗城中大有作为的,就不得不看聚丰隆的眼色行事。
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名利双收?
张潜心动了……
……
心动就必须行动!张潜雷厉风行,当天就写好了一份奏折,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城。
第二天一早,他就在府衙外贴出了告示,希望扬州城的军民百姓,踊跃购买聚丰隆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