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茉回抿着嘴巴,说:“大姐……你不要自责好吗?这本身并不是你的错,更何况,现在最重要的,是给清欢报仇呀!”
贺莲房闭上眼,嗯了一声。
“大姐,我有个想法,不知道行不行?”
闻言,贺莲房诧异地看向她。
贺茉回露齿一笑:“唐家的大小姐,不是很看重她的那张脸么?这也是她之所以从小到大都讨厌清欢的原因因为清欢比她长得漂亮。她既然那么看重自己的容貌,那么,帮她变美,也算是好事一件吧?”
及笄的姑娘都会用些胭脂水粉,对于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来说,她们对于胭脂的要求更高,并且极为挑剔,就算是最最普通的桂花香粉,都要选用当季最新鲜的桂花晒干磨成粉,然后经由极其复杂繁琐的步骤和程序制成。都是桂花香粉,普通人家买个几百钱就能用上个一年半载,而这些千金小姐,几百两买的,也不过是数月的用度。
唐晶莹素来以美貌自持,她生得娇媚明艳,美丽的容貌一直是她骄傲的资本。而唐清欢生得比她美丽,又聪明温柔,也因此,唐晶莹十分厌恶唐清欢,否则,从小到大,府中庶出姐妹那么多,她别的都懒得搭理,却独独欺负唐清欢?还不是因为那个小贱人生得比她美丽!
而现在,美丽又有什么用呢?一个已经被用过的破鞋,就算再美,也不会有男人娶过门的!
因此,这几日唐晶莹的心情非常好,好到她出门闲逛时,买了一大堆的胭脂水粉和金银首饰。唐家不是特别有钱,但是供她挥霍却是绰绰有余的。这天,又到了唐晶莹固定出府的时间,她带着贴身丫鬟与家丁,朝平日去的那家胭脂店去,想看看可有什么新的颜色,能让人看起来容光焕发的。结果还没到,便在一个巷子口看见人挤人不知在抢些什么东西,唐晶莹是个好奇心颇重的女子,便差使婢女去看。婢女去了,回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地跑着:“小、小姐!是、是、是……”
是了半天也没能说出来,唐晶莹不耐烦地道:“是什么,你倒是快说呀!”
“是、是有个小贩在那卖便宜的胭脂呢!据说抹到脸上后会皮肤会变得又嫩又滑,能一瞬间年轻好几岁呢!您看那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的,全是些大姑娘小媳妇儿,都挤得不可开交,就是为了买那小贩的胭脂呢!据说那小贩在这路口卖了有几天了,生意特别好!”
“……真的假的呀?”唐晶莹被勾起了兴趣,“真有你说的那么管用?”
“这个奴婢就不知道了,但方才奴婢问了个姑娘,她说自从用了那小贩的胭脂,脸上就再也没出过疙瘩,并且浑身都散发出一股花香味!”婢女说的信誓旦旦。“奴婢觉得那姑娘的皮肤看起来是真的好,想来小贩的胭脂是真的管用的!”
听了这话,唐晶莹摸了摸自己人中长出的一颗痘,不免有些心动。为了去掉这颗痘,她大夫也看了,胭脂不知换了多少种,可是都没用。要是这小贩卖的真管用的话……“你去给我买些来,去!”
婢女连忙又跑了过去,足足挤了半个多时辰,才重新回来。她捧着包装简陋的胭脂盒,鼻头的汗珠亮晶晶的:“小、小姐!奴婢、奴婢抢来了!”
唐晶莹嫌恶地看了一眼:“真没用,这样的破东西,真的管用吗?”
嘴上这样说着,当天晚上洗漱完毕后,她还是将胭脂盒拿了出来。盖子一打开,便闻见一阵香气扑鼻。这香味儿特别好闻,是那种最纯正的牡丹香,就像是在闻真正怒放的牡丹花一般。唐晶莹闻了闻,觉得这香味很喜欢,但是莫名其妙买的东西,她真有点不敢用。
于是,她叫了个婢女过来,命令她抹到脸上,此后一直看着她抹了三天。三天后,婢女脸上的小痘和疙瘩已经消的差不多了,就连那为数不少的雀斑都淡了些,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非常的好。
唐晶莹终于相信这胭脂是好的了,于是她将剩下的那一点抹在了自己的人中上。
第二日一早,她便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脸庞光滑如玉,雪白的如同刚剥壳的鸡蛋白,说不出的晶莹透亮,娇嫩白皙!
这可真是太奇妙了!
和那小贩的胭脂比起来,她在燕凉那些出名的商铺买的,简直就是泥土!一点作用都没有!
想到这里,唐晶莹便无比期待赶紧出府去,多多买些回来屯着,这样的话,她也就不必担心日后没有好的胭脂用了!而且,这么漂亮的胭脂,最好是只给她一个人用,让所有女子都羡慕她的气色和美貌!
小贩一听说唐晶莹的要求后,整个人都傻了:“这、这位小姐,你、你说啥呢?小的是个生意人,那咋能不做生意,专门卖给你呢?小人这好不容易有了些熟客,要是以后都卖给小姐你,那这些人怎么办?”
唐晶莹才不管这些呢,只要是她要的,无论如何就都得得到!“谁管她们怎么办?总之,你只要跟着我,专门给我做胭脂水粉就行了,至于这些人……”她不屑一顾地环视了一圈其他女子,非常瞧不起地道:“反正她们每天都要为生活奔波劳技,买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又没人看!你还是跟本小姐走,本小姐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于你!”
说到这里,她期待地看着小贩,问:“你答不答应?”
嘴里虽然问着答不答应,但是从她背后的家丁来看,不管小贩答不答应,最后的结局都是虎被他扛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