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样的眼神首先来自扈三娘。美人一如既往地默默走自己的,只是偶尔向潘小园投去一个好奇的眼神。
她昨晚好心前去提醒曾头市残兵,却吃了一个气喘吁吁的闭门羹,就算当时不觉得有问题,回去向其他人一叙述,大家也集思广益的猜出来了,甚至猜得比实际上还要精彩纷呈。
郓哥一向是喜欢讨好美人姐姐、又没什么胆子的。这会子觉得有了些她不知道的情报,旁敲侧击暗示可以出卖潘嫂子。谁知美人把他当路边一棵草,不屑于给他好脸色。
潘小园看着郓哥上蹿下跳的德行,跟武松对望一眼,决定不去管他。
毕竟,有这点八卦做挡箭牌,她收留、救治、最后放走史文恭的弥天大罪,就不太会被扯出来。
虽说梁山好汉是招牌性的不近女色,此时出差在外,作风问题的尺度也可以适当放宽。周通是团队里唯一一个带着媳妇的,此时自然不好义正辞严地说什么;董蜈蚣唯大哥大姐马首是瞻,自然是半个屁都不敢放;孙雪娥一点也不惊讶,甚至觉得别人太后知后觉,当年潘六姐让武松四十贯买走,她可是亲耳听家里下人说的。
至于燕青,见到武松第一眼,打了招呼,低头笑笑,就自己忙自己去的了。这些人听风就是雨,也不知道察言观色。
他燕小乙身经百战,见得多了。武二哥要是昨晚上真有春宵一度,他燕字从此倒过来写。看他板着个脸,一副生闷气的模样,顶多是个未遂。
潘小园得空在武松身边走两步,趁着其余人不注意的当儿,说几句悄悄话,慢慢把史文恭昨天对自己悄悄话说出的“供词”,原封不动的重新再跟武松“招供”一遍——这也是两人的约定之一。
武松回给她的眼神,大多数时候是冷静安抚,偶尔似乎想起什么,却也免不得脸上微微红,赶紧扭回去。
但空闲时间不多。通常她在武松身边挨上半盏茶时分,就会有各式各样的目光不怀好意地粘过来。说不了几句,就得被迫撤退。
譬如突然就能听见孙雪娥的大嗓门:“诶,六姐,这儿有货郎卖东京茶楼里的海红嘉庆子,没吃过吧?你要不要来点?”
问得多此一举。明知她潘小园喜欢零食果子,遇上就会买点的。
赶紧撇开武松,走过去瞧。货郎是从西边来的,果然说一口东京官话,跟林冲的口音一模一样。燕青打着四川乡谈,正在篮子里挑挑拣拣呢。
账面出入照例是潘小园的责任。她已经将驴车里的钱分着藏起来,大头在箱子里,零钱放盒子里,各有个小锁。这会子问了问价格,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不够了,掏出钥匙,给董蜈蚣,让他从小盒子里取了点零钱付了,又顺带给每个人发了今天份的“零用钱”。
记账付钱之后,大家在路边休息片刻,围在一起吃点零食,又拿出早先买的一瓶淡酒,开来分了,吃着暖身子。此时已近年末,天气干冷,呼出气来,开始冒白烟。
武松是去过东京城的,闲扯两句,忽然提醒潘小园:“京里物价贵,像这样的酒,回头起码得五十文。咱们的钱得省着点用。”
潘小园点点头,这才反应过来。听说过首都物价贵,但没想到直接贵了五成去。再看看董蜈蚣,上次派他来东京出差,似乎是补贴给得少了。
董蜈蚣却不以为意,笑嘻嘻地说:“官家正价的酒当然贵了,小的有渠道,能买便宜货……”
潘小园当即对他刮目相看,想不到这厮还挺有本事。难不成有黑市?
听董蜈蚣得意洋洋的,继续说:“……东京的大酒楼里,专门有人收集剩酒……”
没说两句,大家全明白了。孙雪娥作势一呕,骂道:“呸,也不嫌脏!”
那卖果子的货郎没走远,听了两句,这时候转过来,笑着插一句:“客人此言差矣,酒楼里收集剩酒再包装变卖的勾当,开封府刚发了告示,说那是谣言!你们进了城,就能看见那贴告示啦!到时候啊,这话可别随便说,算传谣!”
燕青笑道:“我就说嘛,这个信不得。”
跟那货郎攀谈两句,燕青的个人魅力就发挥作用了。听那货郎说:“客人是要去东京发财的?嘿嘿,倒是赶上利市的好时候。过不个把月不就是上元,到时候来城里卖货住宿的,那叫一个人山人海,保管你数钱数到眼花,哈哈!不过客人宝号在何处?什么,还没有?……”
那货郎居然兴高采烈,笑道:“怪不着说是缘分。小人的表兄的岳父的老东家,原是做酒楼生意的,正想回乡颐养天年,要把生意盘出去呢!只可惜还没碰到个合眼缘的下家。客人若不嫌弃……”
燕青眼一亮。便请那货郎把地址写下来。
东京城里商业发达,遍地都是机会,要转让的酒店肯定也不止这一家。但眼下多个选择总是好的。
孙雪娥极其崇拜地看着那货郎一笔一划的写字:“怪道,难怪是皇城,就连个卖吃食的也会写两笔!”
那货郎看她一眼,不好意思表现得太冷漠,接一句:“嗯,过去苏大学士经常买小人家的果子。”
孙雪娥彻底被镇住了。燕青连忙赔笑着说些好话,跟人家道别。
*
一天走走停停,所有零碎时间加起来,潘小园跟武松的“招供”也才进行了三分之二。这其中缘由,第一,史文恭的话信息量太大,需要反复跟武松解释确认清楚。武松对他的每句话都进行有罪推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漏洞。
不过也没让他找出多少漏洞。史文恭提供的情报毕竟货真价实,不论听起来多么不切实际,每个细节都严丝合缝。
第二……不知怎的,说着说着总会开始不务正业。明明还别扭着,可不小心一个眼神对上,就忍不住亲他。等他亲。尝试不够。
她知道自己心思奇怪,大约是不甘心。莫名其妙的,两辈子的初吻就交代在那个血流满地黑漆漆的小客店里,气氛一点也不浪漫,亏大发了。
追根究底是造化弄人。她想找补回来,找到些小说里的唯美虐恋的感觉。谁知那厮也不配合,他乐意的时候,才蜻蜓点水的一小下,还说什么:“别咬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