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念
看到大家关注男女主的感情进展,作者不敢说感情戏写的多好,但一直是努力写得顺其自然符合时代特性。读者中有批评的声音我也都看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但最近发现被误解的太多。评论里很多朋友沉不住气,批评男女主不娶何撩腻腻歪歪为什么还不确定关系等等,本来不想回应,我认为不同意见的读者都应该能平等地互相讨论,作为作者不想去刻意引导什么。但还是为很多人捉急:
亲,你是有多放不下“表白”“确定关系”这种鸡毛蒜皮的东西?
我知道很多人眼中的恋爱模式就是相互有好感-表白-做男女朋友间该做的事-结婚。不否认很多言情文都是这个套路,其中表白尤为重要,好像不表白这段关系就不“合法”,不“确定关系”就是不负责任。
但你们不觉得这种恋爱套路太单一太乏味了吗?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的好么!答应我,请不要否认所有没表白过的爱情好不好!
引用网上一段话:
【表白从来是胜利的凯歌,而不是冲锋的号角。
年轻人我告诉你恋爱中最大的傻缺是什么——就是把表白当做是门票,当做通行证,当做协议书,以为表白,是感情开始的前提,以为没有表白或者表白不被接受,就不能和喜欢的那个人携手快乐的奔跑在爱情的伊甸园里。】
一定要“做我女朋友吧!”“好吧!”才算合法恋爱?
宝玉什么时候向黛玉表白的?
张无忌什么时候向周芷若表白的?
张无忌什么时候向赵敏表白的?
郭靖什么时候向蓉儿表白的?
梁山伯什么时候向祝英台表白的?
上述问题,有人能快速达成一致的共识吗?翻开书,指着一行字,说,从现在开始,我宣布,张无忌和赵敏在一起了!
?
现代社会太浮躁了我们都变得畏手畏脚害怕失败,希望从一段感情里挑出一个“临界点”,一个“分水岭”,告诉别人,我们是在“这件事”确定关系的。这件事可以是表白、拥抱、亲吻,总之,发生了这件事,才叫“挑明关系”,并且一定要“挑明关系”,男女主才可以合法的没羞没臊一路狂奔。
很美好,很效率,很方便,很安全。一个可以套用的公式。
这个套路是很好很好的,但、我、不、喜、欢。
这个文的设定摆在这里,男女主背景摆在这里,指望一个古代男人说出“做我女朋友”这种话拜托他连女朋友这个概念都没有好么!
我希望达到的效果是,当本文完结,回头来看,你问自己:武二和潘潘到底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
翻开书,随便挑一个有感情戏的章节,随便指一段,你都可以把它把它当做是“分水岭”“临界点”“突破点”。并且每个读者都可能有不同的见解。
而不是一定要找到一个仪式性的“确定关系”。
我明确的告诉你,这种情节没有。而且永远不会出现。不要等这个情节的出现了。他俩早就好上了。恋爱已经恋了几个月了,只不过没有一个“恋爱开始仪式”罢了。
如果有朋友一定要执念于“确定关系之后才能谈恋爱”,送一个小剧场来脑补吧。
武:六娘我好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潘:(害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