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顷,四个人总算坐了下来。
咖啡冒着淡淡的香气,宋萝看着眼前的不之客,再看看身旁乱了型、衣衫褶皱的男人,叹气:“说,为什么要动手?”
宋朝歌在宋萝面前仿佛永远都是一副孩子的模样,语气里带着淡淡的委屈:“他问我喜不喜欢吃兔头。”
相处这么久,若是连宋萝的本体到底是什么,怎样才会心软都拿捏不住的话,宋家早就被竞争对手吞噬殆尽了。
兰西抬起头瞟了对面的男人一眼,打了个寒噤。老男人撒娇什么的……实在太磕碜了有木有。
不过想一想对方话中的暗示,他忍不住举起了手。
宋萝又瞪了宋朝歌一眼,这才转过头,舒缓了语气:“对不起啊小西,你想说什么?”
或许是心怀歉意,又或许是因为坐在兰西身旁刚刚忽然冒出来的某个人,宋萝此时态度称得上温和可亲。
习惯了宋萝平日的做派,兰西不习惯地咳嗽一声,投过去一个同情的眼神。无论是作为同类,还是宋萝的好朋友,他都能深刻地理解对方对于饕餮的恐惧。
上古兽什么的,实在是太作弊了。
然而他们的这一番受害者之间的交流,到了宋朝歌眼中,又变成了两人的眼神传情,只是还没等他表达不满,那个刚刚将他拂开的男人便先一步开口:
“快点。”
兰西瞪了玄墨一眼,解释:“哎我只是想问问他喜不喜欢小兔子。”
在玄墨面无表情地注视下,兰西坚持着将他的歪理邪说说出来:“如果他喜欢宋萝,先得爱护兔子吧?”
宋朝歌想了想,竟然想不出理由反驳。
小时候的他对兔子并没有什么喜好,但当他有次偶尔碰见他暗恋的小姐姐变成一只粉红色半人高的大兔子,受到惊吓休养半个月,之后终于想通的他,便对这种生物有了特别的关注。
古人云,爱屋及乌。
当然,他也明白,兔子是兔子,阿萝是阿萝。他喜欢的是这个人,和对方的种族无关。
因此刚刚在洗手间,听到男孩提出这样的问题,他以为这人是心怀不轨,故意接近阿萝,用阿萝的秘密威胁他们,情急之下他才出了手,想要制住对方。
现在想来,似乎是他脑补过多?
尤其是当那个叫做玄墨的男人出现之后,无论是阿萝,还是兰西,所有人的画风都不对了。
不过,他看的出来,想必于阿萝的拘谨和淡淡的恐惧,叫做兰西的小孩儿,在玄墨出现之后,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
……等等,这样说来,难道他找错了情敌?
一旦意识到这个错误,宋朝歌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他们没有猜错,对面的两个人应该和阿萝是同类。如果他能够取得对方的帮助,他的道路会不会简单好走一些?
作为公司继承人培养的宋朝歌审时度势,连忙调整了表情:“原来是这样!抱歉抱歉,是我理解错了。”
在兰西瞪大的双眼中,宋朝歌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地赔罪:“多谢你们平时照顾阿萝,还请原谅我刚刚失礼。”
第一次见到如此传神的变脸功夫,兰西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艰难地回复道:
“没有,谈不上什么照顾……”若非要说照顾的话,应该是兔子照顾他更多才对。
默默将后半句话吞在肚子里,兰西又一次意识到,虽然外表的形状一样,生活在同一片天空里,但是他……和人类还是有着很大的差距。
不过,宋朝歌这样的行为,他不讨厌就是了。
明白宋萝不太想看见自己,宋朝歌在道歉之后便离开了,留下三人大眼瞪小眼。
兰西松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什么,连忙转头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怎么哪儿都有他?
玄墨淡淡地瞟了他一眼,继续沉默。
仓促地开了新文,导致旧文出版稿没时间改,被编辑人肉催更这种事情,玄墨怎么可能和兰西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