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军相遇,地利为先。
薛举闻报常仲兴全军覆没,不由大惊,手足无措。幸而此时太子薛仁杲捷报传来,说已攻克秦州,薛举便由兰州迁都至秦州,继命太子进犯扶风郡(今陕西凤翔)。
汧源贼唐弼当时拥立李弘芝为天子,闻说薛仁杲来征,率军抵御,西秦兵马不胜。
薛举闻报,遂遣使者以厚礼重爵诏谕唐弼,唐弼便杀害李弘芝,举众以降。
薛仁杲却趁唐弼不备大举征进,袭破唐弼之军,尽收其众,唐弼仅率数百名骑兵逃走。薛举由此军势益盛,号为二十万众,筹划攻取长安。
时逢唐王李渊拥立代王杨侑为隋帝,入据长安,派遣次子李世民率军击讨薛仁杲,斩首数千余级。薛仁杲撤回陇右,唐军追击至陇坻而还。
薛举由此大惧,越陇逃走,并问诸臣:古时有投降天子乎?
黄门侍郎褚亮答道:昔有赵佗以南粤降汉,蜀汉刘禅降晋;近有萧琮降周,其家族至今仍在,转祸为福。天子出降,自古皆有。
卫尉卿郝瑗怒道:是何言也!请速斩褚亮,惩其乱言惑众之罪!汉高祖兵马屡败,蜀先主亡失妻小,不曾言降。作战胜负,兵家常事,怎能因一战不胜,就妄言亡国之计哉?
薛举闻而大悔,便道:朕不过戏言相试诸公耳。
重赏郝瑗,用为谋主,但却不杀禇亮。郝瑗建议与梁师都连兵,更送厚礼突厥,合兵并力,东逼京师。薛举接受此议,便以重礼交结突厥莫贺咄设,与其联军共犯长安。
李渊闻之,便以隋恭帝名义派遣都水监宇文歆出使突厥,劝说莫贺咄设停止出兵,因此薛举计划未遂,但只固守本境,不再提向唐国公投降之事。
字幕:萧铣,南兰陵郡兰陵县(今江苏常州)人,梁宣帝萧詧曾孙,安平忠烈王萧岩之孙,安平文宪王萧璇之子。
开皇初年,萧岩叛隋降陈,至隋朝灭陈,便为隋文帝诛杀。萧铣少时孤贫,以卖书谋生侍母。隋炀帝时,因萧皇后外戚之恩,提拔萧铣为岳州罗川县令
萧铣就任,于是广交豪杰,且为人宽仁大度,凡识者皆谓其有梁武帝之风。
大业十三年,有岳州校尉董景珍、雷世猛,旅帅郑文秀、许玄彻、万瓒、徐德基、郭华,沔州人张绣等人,共谋起兵反隋。
众人欲举董景珍为首,董景珍推辞道:我素来寒微,虽假借名号,也怕不能服众。今有罗川令萧铣,是梁朝皇帝后代,与隋帝向有灭国杀祖之仇,且又宽仁大度,颇有梁武帝遗风。我闻帝王兴起,必有符命。今隋朝仕绅冠带,尽称“起梁”,是萧氏中兴征兆也。我等何不就此推其为主,以应天顺人,不亦可乎?
众人闻而大喜,齐表同意,便遣使告知萧铣。
萧铣早有反隋之心,随即回书:我先君侍隋,职贡无缺,而隋人贪我土地,灭我宗社。某因此痛心疾首,每欲洗雪国耻家辱。今天诱诸公降心从事,重续梁朝,以求福佑先帝。则我怎敢不纠集勉励士众,以随诸公之后哉?
于是在县中立即募兵数千,扬言讨伐贼寇,实则准备响应董景珍起兵。
时逢颍川贼寇沈柳生进犯罗川县,萧铣出战不利,败回城中,县里吏民齐都大惧。
萧铣籍此对部下说道:今县城危急,朝廷早散,绝无救援之兵。向有岳阳豪杰,打算推我为主,以求自立。今天下皆都叛隋,我等能独自守节以保全乎?况我祖先建国于此,如从岳州豪杰之请恢复梁朝,再以半纸檄文,招降群盗,谁人敢不服从?
众人闻言大喜,便拥萧铣为主,自称梁公,旗帜服色,皆遵梁朝旧例。
沈柳生率众归附,萧铣任命为车骑大将军。不到五日,远近争相归附,众达数万,声势大振。萧铣便即厉兵秣马,率众前往巴陵郡。
董景珍闻说梁公前来,遂派遣徐德基、郭华为先锋,率领强姓首领数百人前来迎接,与萧铣前军统领沈柳生相见于途中。
沈柳生见来者皆为豪杰之相,便与部下商议:梁公起兵,是我等最先归附,功勋当居第一。今岳州兵众将多,谁肯位在我下?
部将遂问:若依将军之议,该当如何?
沈柳生道:不如杀掉徐德基,扣押其众,独挟梁主进取州城,则谁能位于我前?
于是杀死徐德基,亲自往赴中军告知。
萧铣大惊道:今欲拨乱反正,忽自相屠杀,我焉能为你等君主!
一边说着,随即走出军门。沈柳生伏地请罪,萧铣斥而宥之,陈兵以进巴陵郡城。
董景珍率众来见,至梁公驾前奏道:徐德基倡义首功,竭诚尽力,沈柳生擅自杀害,致天下英雄不忿,豪杰寒心。明公如不诛杀此獠,我等若与凶贼共处,久后必生祸患。
萧铣信以为然,因此下令斩杀沈柳生,悬首示众,明宣其罪,众人乃服。
于是筑坛于城南,燔柴告祭上天,自称梁王。因有异鸟自东飞至,于是建年号为凤鸣。
字幕:曹武彻,桂阳郡(今湖南郴州)人,事迹史载不详。
曹武彻于隋恭帝义宁元年十二月举兵反隋,即称天子,建元通圣。起兵之后围攻始安郡不克,继而遭到萧铣部将李袭志等人夹击,于是溃散而败。
因于十二月起事,至次年正月便被称梁王萧铣所灭,故此不值一提。只因其曾经称帝建元,故得以留名于史册,恰似惊鸿一瞥。
按下十余处反王,专说其中势力最为强大者,乃是瓦岗军首领翟让。
自于荥阳大战,射杀隋朝名将张须陀之后,瓦岗军便为诸路反王之首,声振天下。
大业十三年春二月,军师李密向寨主翟让献计:今东都洛阳空虚,士兵皆无战心;隋炀帝之孙越王杨侗留守东都,年幼无知,诸官政令不一,士民离心离德;段达、元文都等周而无谋,控制不住局势。我若举兵击之,必一鼓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