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璐要辞职的事情邓牧华并不觉得意外,她看了一眼辞职信就放下,很赞同,“好,你还是回学校去好一些。”
她用那天剩下的时间跟同事交代了手里的工作,晚上和邓牧华出去吃饭。她们去的地方是母校附近的火锅店,都是在这所大学里混出来的,以前不知道来此多少次,三四年后回来,发现店面比当初的规模大了好几倍,但依旧人满为患,她们排了半个小时的队才领到号,坐下,长长松了口气。
两人叫了一大桌子菜,周围都是年轻学生,年轻得稚气未脱;一对对的小情侣,嘴给辣得通红,相视而笑,那样子叫人旁边的人也看得心里暖和。
邓牧华往锅里放菜,摇头晃脑地说:“看着他们,都觉得自己老了,”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脸,“时间让我们容颜老去啊。”
之璐笑得直不起腰,“怎么那么酸,新月派复新了?我真是觉得自己老了,特地跑回来读书,看看能不能年轻点。”
“你哪里老?风采依旧啊,”邓牧华说,“对了,最近有人跟我打听你来着,说想认识你。”
“什么?”之璐一愣,随即不由得笑起来,“开什么玩笑。”
邓牧华笑,“没事,我帮你拒绝了。”
之璐不接招,拿勺子捞出肉片盛到邓牧华碗里,催促她吃。锅里的热气冒出来,邓牧华看不清她的脸,自顾自地说:“最近这些事情也够你受的,我眼看着你越来越瘦,越来越憔悴。你是真的不打算谈恋爱,不打算结婚?”
之璐正从锅里夹东西,一时失察,中指食指碰到了滚烫的锅沿,疼得她脸一白,几乎就要叫出声。
邓牧华见状,跟服务员要来凉水。
之璐把手放进杯子,等待灼热过去之后,才说:“大概是不能了。”
“对了,”邓牧华看看四周,指着墙说,“那幅画到现在都还没变呢。”
然后她们再不谈别的事情,慢慢吃着火锅喝啤酒。两个人胃口都很小,偏偏不愿意浪费粮食,吃得很慢,最后只剩下她们,才结账离开。
邓牧华送她回家,两人都吃得太饱,在车子里不愿意动弹。之璐艰难地挪动脚步下车,几步后返回来,敲了敲车窗,等邓牧华人摇下车窗后,她指了指车子里的照片,说:“什么时候结婚,提前三个月告诉我一下,我好省钱给红包。”
邓牧华忍住笑意,“那你从现在就开始准备吧,我们准备八月结婚。”
之璐嘿嘿直笑,歪着头看她,再摇摇晃晃地回家去。
大概是酒喝太多,又因为父母都在,那天晚上她睡得很好,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屋子里空无一人。她想着既然不上班,摸索着去厨房找吃的,发现餐桌上的早已冷掉的豆浆油条。百无聊赖,干脆开始收拾衣物,为日后的搬家做准备。
中午的时候父母都回来了,拎回来一大袋子食物,把冰箱全部填满,然后才解释:“你奶奶最近身体又不好,我们明天就要回去了,怕你没人照顾,所以给你买点东西。”
“奶奶怎么了?”之璐担心地问。
“年纪大了,各种毛病都有了,”钟载国说,“你的案子还没结案,现在不能离开市区,我们回去看看就行了,可能过几天就回来。”
结果他们这一回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回来。
天气渐热,女士们都已经穿上了裙子,之璐也不例外,找出学生时候的衣服穿上,把头发扎起来,回到母校旁听硕士课程。
中午独自一人去食堂吃饭,去图书馆看书,下午的课程结束后搭公车回家,去超市买点菜,做好饭等杨里回来。有时在超市遇到熟人或者以前的同事,只是笑笑,也就过去了。
她作息罕见的规律,失眠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其间警察一次都没找过她,检察院的拘留证,法院的传票都迟迟未到。
周六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找到鲁建中,他却让她回家,说:“需要你配合的时候,自然会找到你。”
之璐坦诚相告,我受不了我身上还有的“莫须有”的罪名,要起诉就快点提起公诉吧。
鲁建中的神情也完全不忧心,待房间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他看她一眼,温和地说:“我看,不会再提起公诉,怎么说,你也曾经是叶仲锷的妻子,叶家不会不帮你。”
之璐怔了怔半晌,说:“不是那么回事,我跟他说清楚了,我们没关系了,我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再说,他现在也被审查,自身难保,还是按照程序来吧,我不想枉顾法纪,给人添麻烦。”
鲁建中显然并不这么想,他笑了笑,宽慰她:“我也不会枉顾法纪。之璐,上次你看到了,叶仲锷怎么会自身难保?他说一句话,比你说十句都管用,你又何苦自找麻烦。再说,几个月查一桩案子也是常有的事情,拖一拖没什么关系,等我们找到新的证据就可以洗清你的嫌疑了。”
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的,我们正在查汇款人的真名,总会有突破,你不必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想,鲁建中的确说得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有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吗?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快朵颐;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满嘴客套之词。再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吗?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我也没办法。”
既然都说到这个分上了,之璐也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门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地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地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是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得她几欲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阴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色长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