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过后,吴德就吩咐春生安心跟着陆师傅学技术,说他傍晚再来接他回去。
见吴德要走了,陆正华便把春生送的那条“红梅”香烟放进他自行车头的篮子里!笑道:
“我不抽烟,这个你拿去吧!全当是谢谢你帮我找了个徒弟吧!”
“嘿嘿嘿!全给我啦?陆师,你还是留下几包呗?你虽然不抽烟,但有抽烟的朋友来了你也可以给他抽啊……”
吴德最近已闹烟荒,见状早已心中暗喜,但他还是假意客道的推辞一番。
陆正华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抽烟,觉得买烟简直是浪费钱!有朋友来我这里吃个饭倒还可以,想抽烟只能是他自己带来了……”
陆正华不抽烟,却是春生的意料之外!因为在他的认知里,每个男人都是会抽烟的,只不过区别于有些男人是大烟瘾,而有的男人是可抽可不抽,像自己的爹,就是有烟就抽,没有烟他也不找……像陆正华这么讨厌烟的男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此刻的春生,只是傻望着陆正华和吴德俩人相互推让,并不敢也不想说什么。毕竟,这俩人都是他想去表示感谢的人。
最后,吴德还是在陆正华的坚持下,拿着那条“红梅”香烟,踩着他的旧自行车回去了。
这里春生自己留在陆正华的店里,他本来在家里就是个勤快的孩子,劈柴挑水做饭扫地,喂猪喂鸡等等是样样能干,除了不想干农活,家里的活儿他从来不让父母操心。如今在陆正华的店里,所有的活儿加在一起,也没家里的一半多!因此,春生觉得在师傅这里工作还是很轻松。
自从春生来了,陆正华的修理店是店里店外变得非常干净整洁,有人推车来修的时候,春生也是十分殷勤的给他打下手。因此,陆正华对他是越来越满意!
转眼间,春生去学技术已到了第五天了。每天都是早上吴德来接他过去,晚上又把他拉回来。
春生手脚勤快,深得陆正华的喜爱,因此,这几天都留他和吴德吃了晚饭才回来。
吴德每到李老板家,见到王春枝也不多说话,一改往日死缠烂打的做派,这倒是让王春枝颇感意外!然而,望着那道逐渐远去的孤单背影,不知怎么的?王春枝心中却衍生出一抹怜意来……
下午将近五点的时候,小李小马把活儿忙完就上楼去了。王春枝比她们先把活儿做完了,却还坐在工作间里,面朝里仰头望着天花板发呆。
这时,孔秀兰轻手轻脚的走进来了。
她拍着王春枝的肩,笑眯眯的问道:“发什么呆呀?春姐,你快猜猜看,我带谁来了?”
王春枝被吓一跳后回头盯着她的脸看了几秒钟,摇摇头笑,表示猜不到。
“你就没想到有朋友想来找你吗?你看这个!”
孔秀兰说着将背着的手往王春枝面前一扬。
“信!谁寄来的呀?给我看看……”
“小芬!小芬的信!”
王春枝以为孔秀兰带来的不过就是这封信而已……
“进来吧!”
没等王春枝将信拆开,孔秀兰就朝门外喊了一声!
“天呀!小芬你怎么来了啊?”
王春枝看见小芬提着一只花布袋子走进来,抿着嘴站在自己的面前,惊讶的张大嘴巴,随后一把将她拉过来看了又看!
“我,我……”小芬面对着王春枝,欲言又止!其实她已经把自己的遭遇与及要来南疆城找王春枝的计划都写在信里了,只是没想到信件竟然走得这么慢,她等了好几天等不耐烦才出来,反而人到了信还没到呢?
“她的信刚收到才半天,人就到了,不过她还真聪明哦!懂得下车了就直接来我店里找我……”
小芬一个没出过远门的人,不用人去接也能来市中心找见她,让孔秀兰不由的对她大加赞赏。
小芬大名李淑芬,比王春枝小一年,也是家里的长女,虽然整日在田间劳作,但长的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一条乌黑的长辫子垂到腰际。
她拉着王春枝的手,俩人坐下来后小芬看向孔秀兰笑道:
“我其实也是很慌的!怕来了找不到春枝姐,然后今晚挨去桥下蹲一晚……”
孔秀兰笑道:“嘻嘻……找见我也不会让你去蹲桥下的……”
“春姐啊,送她来到你这里了我就回去了哦!我还没收摊呢!”
“那么快回去呀?不是有阿凯帮你看店嘛?”
看见孔秀兰刚来就要走,王春枝仿佛有好多话想和她说似的。
“要不我明天再来?你们久不见了,你们先聊……”
孔秀兰又道:“因为阿凯没下班,我让隔壁老板帮我看一下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