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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壮行诗(第1页)

马车来到州文院,门前已经聚集着许多秀才的家长,许多秀才很不情愿家长在身边,毕竟他们在外面是人人羡慕的州文院院生,可父母永远把他们当孩子。

尤其是呆板的杜书岱,几乎被他奶奶在揉搓,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方运看着想笑。

方运背着大半个人高的大背包走过去,奴奴就舒舒服服趴在背包上,东瞅瞅西看看,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人,在看向州文院里面的圣庙的时候,露出少许畏惧之色,急忙转头。

陆宇向方运招手,大声问:“方运,你竟然养了灵兽?这下我们安全了。来,我看看!”

陆宇说着就要过来抱奴奴,奴奴突然毛发直立,呲牙咧嘴,凶相毕露,陆宇吓得急忙后退,撞在他父亲身上,他父亲对着他额头拍了一巴掌。

“没出息!”

众人哄堂大笑。

奴奴也被逗笑,用一只爪子轻拍方运的肩膀示意,另一只爪子指着陆宇嘤嘤叫,好像在说看傻子、看傻子。

哄笑之后,三个班的十六名院生、府军的三个什四十五人排着整齐的队伍站在一起。

州文院的四品官员高院正前来,在众人拜见过他后,他开始当众书写《诗经》中的名篇《常武》,这是一首赞颂周宣王出战的诗篇,同时也是目前圣元大陆最佳的“壮行诗”,若是大儒以圣页写《常武》,则能保证十万人在三个月内拥有超出常人三倍的体力、力量和耐力!

壮行诗是普通士兵跟妖蛮战斗的根本力量,远比普通的杀敌诗词强大。

“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

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

……”

在写到“王命卿士”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一声仿佛穿越时空而来的声音。

“出发!”

一层极淡的半透明白光出现在纸页上。

“书法第一境,笔落有声!”方运心里想,甚至有些羡慕,这第一境能让战诗词的威力提高两成。

在写到“整我六师,以修我戎”的时候,所有人都听到大军整军的口号,还有磨刀霍霍。

在高院正写这篇诗文的过程中,方运清晰地发觉高院正不仅能调动自身的才气,甚至能借用州文院的才气。

“看来传言是真的,在州文院中学习,会不知不觉被圣庙的才气所洗礼,才气成长更快。看来我能这么快到才气十寸,跟州文院有莫大的关系。剑眉公长留州文院,恐怕也是这个缘故。”

大量的天地元气涌动,甚至在天空形成的呼呼的风声,不要说这些读书人,就算是普通人都能听到。

在场的每个人都被这壮行歌的力量感染,静静地听着,连那些家长都不由自主挺直身体,把自己当成即将出征的士兵,其中有一些上过战场的家长甚至回忆起当年的经历,眼泛泪花。

高院正是一位进士,一开始只是笔落有声,写完一半后,所有人都看到他每写一个字,就有一朵半透明的粉色小花在笔尖绽放。

所有人肃然起敬,这是书法第二境的妙笔生花,因为哪怕江州第一人李文鹰的书法也不过是这个境界,不过李文鹰一旦写战诗词是满篇生花,境界比高院正略高。

纸页上的白色宝光开始蔓延,最后覆盖了四成的纸面。

方运静静地看着,就见高院正写完最后一笔后,那页纸表面的白色宝光迅速扩展,如同光罩扣在之上,可惜只覆盖了九成。

方运看向高院正手中的笔,最后的五成宝光应该是那笔的力量,应该是一只用大妖骨头制成的毛笔,属于州文院的珍藏。

承载着壮行诗《常武》的纸页飞到半空迅速燃烧,化为纯白色的光点如雨落向出征的众人。

突然,一阵阵骨骼爆鸣声接连响起。

这威力提高了近一倍的《常武》有着强度大的威能,每个人的身体都有肉眼可见的变化,肌肉鼓胀,身高提升,力量增大,体内时时刻刻有一股热流。

方运得到李云聪的提醒,本来就穿较宽大的衣裤,可现在竟然觉得衣服紧贴着身体,非常不舒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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