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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第1页)

事实证明,大白鲨的猎物,不死也要掉块肉。

朱高燧盯上的海盗船,逃脱几率无限趋近于零。自刘家港出航至今,同样的场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

次数多的时候,一月之内,有大半月都在追剿海盗。

看到落在身后的木船接连沉入海底,速度最快的一艘海盗船开始陷入绝望。船上的海盗可以预见,一旦被战船追上,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实心铁球不断砸进海里,瞬间腾起巨大的水柱。

还算结实的木船在海浪间颠簸。

沉没的海船卷起巨大水涡,血腥味引来海中的鲨鱼,看着划过海面的三角鳍,海盗们几近崩溃。

朱高燧和战船上的明军愈发兴奋,跟在战船后的商船都在跃跃欲试。

比起规规矩矩做生意,抢劫海盗,明显来钱更快。

一次尝到甜头,再下手就变得十分容易。最后发展到,看到眼熟的骷髅旗,船员们的激-动-兴-奋不亚于发现陌生海岛。

令海商闻风丧胆的强盗,在船队成员眼中,活脱脱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

在抢劫过程中,船上通译的外语水平飞速飙升。很快能用八国语言说出“交钱不杀”。

作为“领队”,郑和总要象征性的劝说一下。

朱高燧不听劝,郑公公尽到职责,就算完成本职工作。很快卸下包袱,和王景弘侯显一起加入赵王组织的抢劫队伍。

“难怪鞑子喜欢打谷草。”

侯显感叹一声,擦干腰刀上的血迹,这种感觉委实是刺-激,让人-欲-罢-不-能。

侯公公的认知明显偏离正常轨道,有三观崩毁的迹象。无奈船队领队和赵王殿下都没有纠正的意思。

于是乎,公元十五世纪,在郑和船队第三次下西洋过程中,由赵王殿下带头,船队中大部分成员发展出独特的兴趣爱好,并向着更独特的方向一去不回头。

经过半个时辰的追击,被盯上的海盗船全部沉入海底。

少部分是被炮弹砸沉或被战船撞沉,余下多是被明军接舷跳帮,抢劫一空之后凿沉。被凿沉的海盗船,很多都是三帆,比不上大食商船,却比欧洲探险家的木船好上一截。

可惜朱高燧看不上眼,船队成员,包括同行的商人,一样看不上。

习惯乘坐豪华客轮,谁还会将冒黑烟的小火轮看在眼里?

侥幸未死的海盗,眼睁睁看着木船消失在海面上,安身立命的依仗就此消失,欲哭无泪。

这并不意味着结束,

“藏宝地点,停泊港口,交易黑市,有没有同伙,说!”

海盗被绑在柱子上,锦衣卫挥舞着刀鞘,通译站在一旁,轮换多种语言同海盗交流。完成任务,顺便练习口语,一举两得。

北京行部出身的文官文吏,总是能合理利用时间。

“说!”

刀鞘换成皮鞭,海盗发出惨叫,惊骇欲绝。

这是一群魔鬼!

早已丢掉信仰的海盗扯着嗓子痛哭。可惜神听不到他的祈祷哀泣,就像被他们砸断手脚,活着丢到海里的商人和水手。

朱高燧回到船舱里,提起茶壶,咕咚咕咚灌下半壶茶水。

长期的海上生活,不只晒黑了他的面容,也让他的行事作风产生不小变化。好似出闸猛虎,走出领地的狮子。突然间发现,外边的世界如此广阔,未知的前路如此令人-兴-奋。

回忆往昔,朱高燧时常会想起同孟清和的谈话。如今细细品味,看似荒谬的想法,只有亲临其境,才能真正明白其中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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