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闸
由工部派出主事二人,一驻沛县,一驻济宁。
管泉
由工部派出主事一人,驻宁阳。后来有了河道总督,以上这些管厂、管洪、管闸、管泉的河务官员,就逐步划归河道总督管辖了。
理刑主事。由刑部派出,一人,驻淮安,正德《淮安府志》卷6记载,“在府治西南隅。正堂3间,后堂3间,厢房东西共6间,茶房3间,书房3间,卷库3间,碑亭一座,在大门内东。神祠3间,在大门内西。仪门3间,大门3间,照壁一座。”淮安城内过去有一条刑部街,大约就是其所在。淮安今无此街名,其地大约在今大鱼市西街西端,当年此地接近运河边,出入方便。漕运方面的案件,别的部门是无权过问的,都得由此衙门来处理。
提举二人,一驻清江浦,一驻临清。清江提举司设于正统元年9月,其地在移风闸以后,督造运船。
以上由户部、工部或者刑部派出的官员,基本上是一年一轮换,也有三年一轮换的。他们仍属于原来的部门,并由原来的部门任命和罢免,但同时归漕运总督管理节制,协助漕运总督处理各有关事务,就类似今之临时综合治理工作组、办公室一样。
淮徐道,正德六年设,有时在淮安,有时驻徐州。
淮扬道、淮海道等,其公署原为明漕运总兵府,见后漕运总兵府一节。
漕储道参政,隆庆末实行海运,将热衷海运的山东布政使王宗沐升任漕运总督,隆庆六年(1572)正月,复从王宗沐言,运务烦重,宜添设一官专理。于是将山东参政潘允端移驻淮安,专理漕务,负责协理漕储、催趱重运。此为第一任漕储道参政。此缺于康熙初裁,前后共有49人任过此职。此次变革的同时,奏准裁革了漕运协同参将。此举为文官单独督漕向前迈进了一步,也为后来撤销淮安漕运总兵官打下了基础。(《明穆宗实录》卷65)漕储道署在府治以南,山阳县学以北,隆庆六年建。(万历《淮安府志》卷3)
淮海兵备道,天启二年(1622)设。分管山阳、清河、桃源、海州、赣榆、盐城8州县营卫钱粮,驻扎淮安府城。(光绪《淮安府志》卷10)兵备道署在府治西南,山阳县学西百步许。(万历《淮安府志》卷3)
武臣退出,漕运总督独立管漕
镇守淮安漕运总兵官级别特高,多是由明代开国勋爵大臣的后裔担任的,他们承袭了父祖的勋爵,为伯为侯。《清史稿》称之为“超品”,即在九品十八级之上,远远高于同理漕政的文臣。他们的工作与漕运总督虽互不隶属,只是相互协调配合,但在会议与互相拜见时,武臣一直处于文臣之上。这与他们的职级、政治地位有关,另外漕政是先由武臣管理的,可能也有一定的关系,先进山门为大嘛!
明清时代的督抚品级问题,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而且两朝有相同之处,也有不一样的地方。相同之处,是管一省或数省军政司法,或者某一专项事务的省部官员。不同之处,明代督抚是中央派出的官员,虽在地方工作,但仍算是都察院的官员。《明史·职官志》说,“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这明显是承认督抚的“都察院都御史”的职衔为加衔,但督抚一职的性质、职责范围,仍是与都察院其他属官一样,放在“都察院”一节里叙述的。《清史稿·职官志》则不一样,督抚是以“外官”来叙述的。《明史》没有单独讲督抚的品级,只讲了都御史及副、佥都御史的品级,是正二品到从三品。大约是督抚可以参照的意思。《清史稿》则讲“总督从一品”,与中央六部尚书同级;巡抚则未明言。其实这些品级都只是一个相似的规定。实际上不是固定的,不一定当上总督或巡抚就是这个级别了。还要看资历深浅,主要是看他提任前的职级,原来是几品就是几品,以后逐渐再提升级别。因此,明清时代漕运总督,高的可到从一品,低的是二品、三品,甚至从三品。大体上来说,一般与六部侍郎相当,有的漕运总督则带有工部或兵部侍郎头衔。但他们与六部尚书文移及会见,则处于同一地位。
文臣虽然比武臣品级低,但他们的政治管理和协调能力的优先,而且后来漕运事务基本都是漕运总督负责的,武臣作用逐渐减弱。特别是设立漕储道以后,押运事务也由文臣与把总直接负责,使得武臣显得可有可无,因而政治地位下降,必然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万历年间有一位漕运总督叫李三才,在明清漕运总督中是任职最长的人,自明万历二十七年至三十九年任漕运总督长达12年之久。他办事治尚威严,雷厉风行,打击了陈增等矿监税使的威风,实行了不少恤民的惠政,深得百姓的拥护,名声渐渐远扬,职衔则擢至户部尚书。他是当时思想激进知识分子的代表,被誉为“言足以犯当世之忌而无其险,功足以为端人正士之伟而无其奇,风足以廉顽直懦流映千载而无其高”,因而成为地方官吏中声名最响,是入阁为相呼声最高的人。当时的漕运总兵官是王守仁的孙子王承勋,虽是万历二十年(1592)8月就充漕运总兵官镇守淮安,但资历浅,才力懦,李三才“以气凌驾之”,王不敢与之抗礼,只好“移坐其下”,改变了文卑武尊的传统。(乾隆《淮安府志·历代漕运》)。不久,因为海运已停,河运的事文臣都可完成,武臣督运实属多余。万历四十年(1612),王承勋请告回家,朝廷便撤销了漕运总兵官一缺,不再派官。(增辑本万历《淮安府志》卷7“兵卫志”)崇祯末,曾派抚宁侯朱国弼来淮安镇守,那主要是出于对付农民赴义军而设的,与漕运无关。从那以后,便结束了文武两院的局面,漕运总督成了完全意义上的漕运总督。
产生原因
可能是有了漕运总督以后,漕运总督的官衙就建在总兵府西侧。大约因为总督府扩张需地或者其他什么原因,总兵府就被挤出去了,此地逐渐成为漕运总督府的一统天下。新的府署的位置,在淮安府署所在的东门大街东端,后改为淮扬道署,清代又改为孚佑帝君庙,俗称吕祖社,解放后又被改为工厂,今已无遗迹可寻了。乾隆《淮安府志》卷11云:“淮扬道署,先为总兵府,后驻海运道,改驻淮海道,今为淮扬道公署。乾隆十二年重修。鼓亭2座,仪门大门3间,大堂3间,穿堂3间,后厅7间,寝堂7间,宝敕堂5间,厅堂厢房各6间,七星楼7间,宾馆3间。”
陈瑄为漕运总兵官时,他住在原总兵府西侧。正德五年漕运总兵陈熊得罪了刘瑾,这座宅院被籍没充公,以14400两的价格拍卖掉了。陈瑄以后的总兵官的住宅就不在这里了。因为那座房子即使不被抄没,也是陈氏私第,当然得另找地方住了。正德《淮安府志》卷6称:“总兵宅,在府东四望亭”。四望亭今不知所在,有人说新总兵府就是明漕运总兵官的官宅。则今之淮扬道署遗址当为四望亭的所在了。
漕运参将的官署在何处,只有增辑本万历淮安府志卷7有一条记载:“漕运参将府在郡城中察院西。隆庆六年革止。”隆庆六年以前淮安城内察院只有一处,即漕运总督府。在此之西,当在今察院街的西端。正德《淮安府志》卷6也有一条,说“参将宅,旧在揆文坊,正德十一年改□馆为之。”参将宅与参将府是否在一起,揆文坊是否就在察院西以街,现已无法查考了。
漕运总督在淮安城内,先后有三处遗址。第一个总督府便设在总兵府的西侧,与总兵府并排面南。据说漕运总督署与漕运总兵署“两署中通,一堂治事,统称帅府”。其地原是陈瑄的旧居。因为漕运总督有都察院都御史的头衔,所以漕运总督府一称都察院,所以称这条街为察院街。后来漕运总督府迁走了,这里仍为察院,是巡按御史、提学御史、学政来淮时驻节的地方。因为北面有新建的漕运总督府亦称察院,这儿便称为南察院。清代在这里增设考棚,考童生、秀才的县试府试和院试,都在这里举行。
嘉靖十六年,漕运总督周金,将总督府迁到城隍庙东,其地为今楚州广电局。此为漕运总督府的第二个遗址。
废止
由于涉及运河的分段治理,清代河道总督的设职情况要比漕运总督复杂得多。顺治元年只设河道总督一人,掌管黄河、京杭大运河及永定河堤防、疏浚等事,治所在山东济宁。随着江南河工兴举日多、修守事务渐趋繁巨,康熙十六年(1677年),河道总督衙门不得不由济宁迁至江苏清江浦(淮安市)。这样一来,河南武陟、中牟一带堤工若有险情,驻扎淮安的河道总督往往鞭长莫及,清廷便于雍正二年(1724年)设立副总河一职,驻河南武陟,负责河南河务。
雍正七年(1729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江南河道总督或南河总督),副总河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提督军务(简称河东河道总督或东河总督),分别管理南北两大河段河道事务。遇有两处共涉之事,两位河督协商处置。雍正八年(1730年),清廷又设直隶河道水利总督,管辖海河水系各河及运河防治事务。至此,清代河道总督一分为三,而就河工任务及对漕运的影响来看,三总河中地位最关紧要的是南河总督。乾隆十四年(1749年),直隶河务渐趋正轨,北河总督一职遂被裁撤,其职能由直隶总督兼任。
有清一代,黄河夺淮已有四五百年的历史,泥沙淤积导致的河患频发,使运河治理面临死结性难题,特别是南河黄淮运交汇处的清口一带,河工任务特别艰巨。这一局面使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的社会角色发生了一些微妙变化。一是清廷对河道总督的重视远胜明代,总河地位渐渐凌驾于总漕之上。明代总漕常常代理河务,总河一职时设时废,清代总河一职从未空而不设,而且总河代理总漕事务者很多,总漕兼理河务的现象却很少。二是总河面临的仕途危险性比总漕大得多。面对当时情况下难以根治的河患,河道总督(特别是南河总督)往往如履薄冰,突发的河患常常会给他们带来丢官获罪的仕宦结局。
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虽事有专责,但共同目标都是为了保障漕运畅通,因此,双方必须做到分工不分家。但是,漕运总督与河道总督毕竟是两个独立的行政系统,双方具体任务有别,所关注的重点各异,而且面对的是同一条运河,在很多地方很多事务中往往会遇到权利重叠,产生利益冲突。因此,总漕与总河之间往往会矛盾重重,有时甚至闹得不可开交,以至朝廷不得不加以干预。像康熙年间的河督靳辅和漕督慕天颜,均为康熙所倚重的漕河干将,但二人分别站在河、漕二督的立场上相互攻讦,结果均被削官。
随着黄河于咸丰五年(1855年)北移至山东境内夺大清河入海,京杭运河航道受阻,内河漕运意义不大,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江南河道总督在黄河改道后第三年(1858年)即被裁撤,东河总督和漕运总督也分别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和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被裁撤。
漕运总督是明、清两朝中央政府派出的统管全国漕运事务的高级官员,品级为从一品或正二品。始设于明景泰二年(1451年),驻节于南直隶淮安府城(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全称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不仅管理跨数省长达3000多华里的运河沿线,并且还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在明代和清初(1649-1659)兼庐凤巡抚,管理凤阳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和徐州、和州和滁州3州;自清末的1860年(咸丰十年)起节制江苏长江以北诸镇、诸道。而各省的督粮道,都隶属于漕运总督。
二、冲繁疲难
冲繁疲难:
照雍正时的解释是:交通频繁曰冲,行政业务多曰繁,税粮滞纳过多曰疲,风俗不纯、犯罪事件多曰难。县的等第高,字数就多,反之,字数就少。冲繁疲难四字俱全的县称为“最要”或“要”缺,一字或无字的县称为“简”缺,三字(有冲繁难、冲疲难、繁疲难三种)为“要”缺,二字(有冲繁、繁难、繁疲、疲难、冲难、冲疲六种)为“要”缺或“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