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k啦言情小说

7k啦言情小说>关于中国古代历史顺序 > 大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 明朝兵部 上(第1页)

大都督府 五军都督府 明朝兵部 上(第1页)

一、大都督府

设立之原因

龙凤七年(1361年)三月二十六日,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枢密院同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中书省参议李善长兼司马事,宋思颜兼参军事,前检校谭起宗为经历,掾史汪河为都事。」据南炳文考证,这里的「枢密院」当为「行枢密院」。随着大都督府的正式建立,都督府军事领导体制在之后逐步确立,最终成为明代法定最高军事领导机构。

关于大都督府设立的原因。南炳文《明初军事初探》一文中认为,由「行枢密院」改「大都督府」,反映了朱元璋想通过改称大都督府这种方式脱离龙凤政权对其统一事业的羁绊。「既达到消除不标志中央军事领导机构这一不便之处的目的,又不刺激其他政治势力,(特别是龙凤政权)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但这一说法不尽合理。若明太祖要以改行枢密院来建立自己的独立政权,那为何明太祖自己任职的江南等处行中书省的「行」字,一直沿用至吴元年(1367年)。所以改设大都督府与建立独立的政权之间,并不存在紧密的关系。

李新峰在《明代大都督府论略》中认为,「朱元璋由枢密院到大都督府的设立,使它成为朱元璋利用文官任职大都督府以达到直接控制军事大权的目的。」但这种观点也不准确。因为建府之后,任职于都督府的文官并没有实际发挥这种控制军权的作用。

考察几位建府时调入的文职官员发现:李善长兼司马,但之后并未看到李善长或其他文臣以司马官职任职于府事或处理军务的记载;宋思颜兼任参军,宋思颜本为行中书省参议,兼任参军。《明史》记载其后来出任河南道按察佥事,坐事死。宋思颜究竞何时任按察使,清修《明史》并无记载,但在雷礼《国朝列卿纪》中有说到,章溢任湖广提刑按察司佥事时,按察使宋思颜坐罪并涉及到章溢,此为龙凤十年(1364年)事,可见宋思颜在大都督府的任职时间较为短暂。而且,需要强调的是,虽然在清修《明史》中,有「大都督府参军」一职的记载,但在官职定制中,参军属于中书省而非大都督府属官;谭起宗后事不详,但作为大都督府的都事汪河,在龙凤九年(1363年)的记载中就已为中书省都事。而查阅相关史料,至明朝建国之前也没有发现其他任职于都督府的文官有处理军务的职能。

这样来看,都督府建立之后,虽有一批文臣任职于都督府,但是基本上任职时间较为短暂,并没有实际发挥出李新峰所认为的那种「控制军权」的作用。况且大都督府机构本身真正具有统军职能,是在洪武三年(1370年)随着大多数武将被调入之后,但此后掌府事者均为李文忠等一批武将而非文臣。因此,以文臣任职都督府以处理军务并不是设立大都督府之目的。

再者,李新峰还提到,明太祖设立大都督府的起因在于,明太祖在龙凤七年(1361年)「是高踞行中书省之上的吴国公,隐然一国之长,遂模仿元代中央体制,来设立具有独立性质的机构体系。」但是这个论点仍然不尽合理,因为明太祖在成为吴国公之后,并没有高居于中书省之上,仍然兼任中书省丞相一职,而且在时人对其的称谓也是「大丞相吴国公。」

此外,还有陈时龙在《论明初大都督府之创设一兼论朱元璋以诸子节制北部军事思想之萌芽》一文中,提出大都督府的设立的真实目的是朱元璋希望通过自己侄儿朱文正任大都督,从而增设一道朱姓的藩篱,与其建国之后由诸子掌兵的思想一脉相承。这一观点虽有其合理性,但若单纯以这种看法作为大都督府设立的原因,又显得过于粗略,不能完全反映出大都督府设立前后,所带来的一系列复杂的变化。

其次,由「行枢密院」到大都督府的这一变化,明太祖最主要的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改制,来达到对军权更为有效的控制。关于这一点,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方面是,对邵荣等在明太祖集团内部具有一定离心力的领军将领加强控制。

邵荣,1352年随郭子兴于濠州起事,在郭天叙、张天佑死后,成为原郭子兴部的主要领军将领,《明史·常遇春传》载「先是,太祖所任将帅最著者,平章邵荣、右丞徐达与遇春为三。」而且其后来出任枢密院最高长官—枢密院同知,地位高于其他主要将领,但其本身并非明太祖的嫡系。龙凤七年(1361年)改制之后,原先任职于枢密院的将领并未随之转入大都督府,而是陆续调入明太祖直接掌握的中书省,「以枢密院同知邵荣为中书省平章政事,同佥常遇春为参知政事。」徐达也由枢密院转为中书省右丞。虽然就改制的结果看,邵荣仍为除明太祖以外诸将中地位最高者,却从相对独立的枢密院改为直接隶属于明太祖的中书省,受到明太祖的种种牵制,并成为之后「邵荣谋叛」的诱因。但反观明太祖方面,通过改制之后的人事调动,进一步加强了对掌军将领控制,此当为大都督府设立的主要目的之一。

另一方面,对朱文正的任职,来为之后的政权建设打下基础。

明太祖以自己的侄儿朱文正担任大都督府大都督,其最直接的目的,便是通过扶持朱文正,来确保军权的掌控。这种计划带有长期性,因为从改制的人事调动来看,明太祖首先是将诸将纳入自己的直接掌握的中书省内,但中书省这种军政合一的领导体制,只是为了适应战时的需求,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权宜之计,并不适合于将来的政权建设。而朱文正任职大都督府大都督,就可以确保之后中书省军政分离,军权继续能够掌握在明太祖手中。

由于龙凤七年(1361年)到龙凤十一年(1365年),大都督府只有朱文正一人担任主官,其他武将是在朱文正获罪免官之后才逐渐任职于大都督府,所以曹循认为「正是朱文正的存在,阻碍了大都督府地位的变化…朱文正由原行枢密院同佥任大都督,其地位随着大都督府地位之提升而连升两级,朱文正虽在南昌之役立有大功,若骤然将其他元功宿将转入大都督府位于其下,则可能导致诸将不服。」但这种将朱文正视为大都督府发展障碍的观点,并不合理。

由于朱文正在龙凤十一年(1365年)被明太祖免官安置桐城县,且在不久之后死去,故而在明初,因怕触犯禁忌,关于朱文正的事迹一般较少记载,较为详细的只有任职大都督与守卫南昌两件事。但据顾诚的考证,朱文正在(1354年)到达滁州与明太祖团聚之后,「随即成为朱元璋最亲近之人,次年渡长江攻太平,战陈也先,再次年攻克集庆,均有战功。随后参与指挥力克常州,稳定了东部防线。任大都督后出镇江西,坚守南昌八十五天,为朱元璋取得潘阳湖决战的胜利,消灭大汉政权,进而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朱文正是没有见到开国的开国元勋。」而且,朱文正在获罪之前「无论是在战功等作为上,或是在官职地位上都比李文忠更高一筹。」既然明太祖可以令李文忠于洪武三年(1370年)任大都督府左都督,提督大都督府事,那么比他战功更高,与明太祖更为紧密的朱文正为何不能。况且,在朱文正获罪之前,明太祖已然逐步的将都督府的机构设立臻于完善,在此期间虽无其他将领任职都督府,但却订立都督府官制,将中书省等部门部分军权逐步划归大都督府。朱文正虽未获得总制天下军马的实际权力,但大都督府的发展趋势却朝这个目标不断前进。

明太祖是将大都督府作为一个政权最高军事机构而不断发展的,但当时处于较为复杂的军事斗争时期,大都督府在掌握军事实权方面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是可以理解的。

所以,大都督府的设立,明太祖一是通过改制来进行人事调动,以加强对领军将领的控制。二是,命朱文正为大都督,为将来中书省军政分离之后,对于军权能够对继续掌控打下基础。

建制及发展

对于大都督府的设立及对于军权领导体制的确立,可以龙凤七年(1361年)建府至洪武三年(1370年)大封功臣为第一个阶段。

在这期间,明太祖一方面不断的调整及完善大都督府的机构设置,使之开始发挥国家最高军事机关的职能。另一方面,都督府在发展过程中各项统军机制不断完善,为之后的都督府一都司一卫所体制打下基础。

从洪武三年(1370年)到洪武十三年(1380年),当为大都督府发展的第二阶段,在这十年间,都督府职能不断集中但同时又开始受到明太祖的防范,并最终随着中书省的裁撤而分为五。

首先,为了全面掌握大都督府在第一阶段期间的发展情况,需从都督府机构的设置、任职人员情况、职能掌握三个方面讨论。

机构设置及完善

龙凤七年(1361年)三月二十六日,改行枢密院为大都督府

龙凤七年(1361年)十月一日「增置大都督府左右都督、同知、副使、佥事、照磨各一人。」十月八日,「以都护府断事官马世熊、岩达、陈汉、知事何士龙为大都督府断事官。」

龙凤十年(1364年)三月四日,定大都督府等衙门官制,「大都督从一品,左右都督正二品,同知都督从二品,副都督正三品,佥都督从三品,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

十月二十五日,将中书省所下辖的都镇抚隶属于大都督府。时参议府言:「初设省都镇抚以制辖行省军马,总禁卫之司,今行省既改为中书,而大都督府并掌戎机,若以都镇抚属本府,则事归于一。」明太祖以为然,「遂以都镇抚为大都督府镇抚,秩从四品,掌调各门守御千户所。」中书省兵权开始逐渐向都督府转移。

十二月二十六日,「置拱卫司以统领校尉,属大都督府,秩正七品。」

龙凤十年(1364年)大都督府官制表

品阶

职名

从一品

大都督

正二品

左、右都督

正三品

副都督

从三品

佥都督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