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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琅怔了怔,一瞬间突然想起他之前在八卦小报上看到过的一篇文章,上面具体是什么内容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文章末尾有一行加粗的字,对秦景深的颜值和气质做出了九字总结。
——清贵优雅,而筋骨暗藏。
可以说是很靠谱很贴切了。
还好温琅多少也算是只正经妖怪,短暂的愣神后很快想起正事,抬爪把边上的狗爪子饭盆往前推了推,歪头轻轻叫了一声。
声音软乎乎,眼睛湿漉漉。
就差扑到面前人的怀里蹭一蹭。
温琅虽然看不到自己现在的模样,但估计着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毕竟蛋黄橘宝儿每次这么看他的时候,他都承受不住。
谁能忍心拒绝这么可爱的一只毛团子呢?
不存在的。
这么想着,温琅抖了抖耳朵,期待的朝秦景深看了过去,再一次与他四目相对。
一秒,两秒,三秒。
面前的男人终于动了。
他慢慢蹲了下来,伸手在温琅耳朵上摸了摸,掌心温热,声音却是与之截然不同的平淡:“团团?”
团团是那几天里秦景深对温琅的称呼。
温琅没想到秦景深居然还能认出他来,毕竟那时候他看起来就是只狼狈的流浪狗,弱小可怜又无助,和现在的模样相比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不过这一点都不重要。
温琅犹豫了一下,抬头轻轻蹭了蹭秦景深的手心,尾巴晃来晃去。
落在秦景深眼里,像是撒娇,也像是讨好。
秦景深当然没有忘记温琅。
他记得面前这只棕色的毛团子是在三个月前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口的,奄奄一息趴在那里,连动动爪子的力气都没有。被他带回来后也不闹腾,看上去又乖又讨人喜欢。
不过只待了三天,就悄悄走了。
秦景深以为是它是自由惯了,离开是很正常的事,没想到时隔三月,毛绒小团子居然又回来了。
还带着一个盆。
就像是因为任性而离家出走的小动物,在漂泊后终于知道了家的好,于是带着唯一的财产眼巴巴撒娇卖萌,想要重新回到这个家里来。
秦景深看着,眼里慢慢多了几分不易察觉的柔和。
然后迅速被温琅捕捉到了。
有戏。
意识到这一点,温琅的尾巴顿时摇得更欢,伸爪碰了碰秦景深的手,见后者没有拒绝后欢欢喜喜往前一扑,直接就蹭到了秦景深的怀里。
棕色的软毛不可避免沾到了男人的袖口,秦景深也不介意,顺势摸了摸他的头,然后垂手把温琅抱了起来。
就和三个月前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