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打电话,叫来王杰。
接下来合同的事情,需要对方参与。
这方面,王杰才是专业的。
林夕的晨夕娱乐,能给出的条件自然是比不上英皇。
甚至比英皇的待遇占比还少一成。
但是附加条件才是最重要,也是孙艳最看重的:
林夕会给孙艳写几首合适的歌曲。
这句话就有点像君子协定了。
不过,孙艳相信华仔,更相信林夕。
签约的事情很快,一下午就弄完了。
主要还是孙艳此时已经跟英皇娱乐解约,算是自由人。
自然也不存在什么合同纠纷之类的。
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自然很顺利。
晚上林夕邀请孙艳一起吃了个饭。
算是给对方接风。
没想到当晚,孙艳酒喝多了。
半醉半醒的趴在酒桌上,诉说着自己的委屈。
她算是被英皇娱乐给驱逐出的港岛。
英皇娱乐不要的人,港岛其他的娱乐公司更不敢要。
要是有发展潜力的新星,或者成名已久的天王。
别的娱乐公司,可能还会想想办法。
但是孙艳低不成,高不就,就不值得商榷了。
一代新人换旧人。
港岛那边实在没有孙艳发展的土壤。
不得已才来到内陆。
幸好有林夕,幸好有晨夕娱乐。
看到好友这个样子,林夕也是有点感慨。
怪不得对方会这么着急。
这对于一个歌手来说,是一种侮辱!
距离《歌手》结束,才不到2个月,没想到已经是物是人非。
“艳姐,不要伤心。”林夕安慰着已经有点不省人事的孙艳道:
“迟早有一天,我们要站着回港岛的。
你会回去。
晨夕娱乐,也会过去。”
“对的,我会回去的,一定会的!”
孙艳挥舞着胳膊,闭着眼睛,大声吼叫。
眼看场面要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