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和人类没什么不同,他们是一路货色!
趁着黑夜,我先下手为强,把她杀了,将她埋在当初救我的地方。这样,
她就无法利用我了。
只有一点我不明白,她死前看着我的眼神,为什么那么的平静和安详。
“救了你,我并不后悔。”
这是她死前的最后一句话。
把她的尸体掩埋过后,我便开始招兵买马,扩充军队,建立起属于我一个人的部落。
我要复仇!
从此之后,无论是防卫或是掠夺,因为我拥有具有魔力的重油力量,我的部落皆是步步得胜。
久而久之,他们都称呼我为哥布林之王。
一天,一名下属士兵在战斗中俘虏了一名人类战士。
我猛地心头一动,决定亲自去拷问他。
过了十多年,我还清晰的记住这张脸,这个人就是杀害我父母的那个人类战士,除了有些惨白外竟毫无衰老的痕迹,可他眼中的软弱则与常常在我梦魇中出现的凶狠大相径庭。
怎么对待他?我的脑海里只有四个字——生不如死。
……
在我铁血的统治下,部落的发展如日中天。
我甚至曾幻想过,我带着一队精锐之师浩浩荡荡地开拔,扫平路途上的一切障碍,狂风为我们加油呐喊,暴风雨为我们助威鼓劲,大地也因我们而颤抖,建立起一个横跨整个卡斯大陆的哥布林帝国。
万民臣服,众人敬仰,直至千秋万代永不落幕。
但直到我遇到了那个叫阿瑞斯的青年战士。我才知道了,我的宿命何在。
因为我知道,虽然我还未年华老去,但已走到生命的黄昏。
刀锋从皮肤上精准地切入身体内部,掠过骨骼与内脏,我能清晰地感到自己的意识正在支离破碎,一个凝聚到最高点的能量使得一切都烟消云散。
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令人猝不及防。
阿瑞斯……可真巧啊。
世间一切必有他最终的结局,不论多么难以预料的事物也会走向同一条路。
魔鬼,便是为了勇者而生。
战神之路,永远都是由白骨与鲜血铺成。
或许自从那场没有结局的逃亡开始,一切就已注定。我孤独地在漫漫长夜中摸索着前行,时常感到倍加畏冷。
格拉蒂丝,那个救我的女巫,我死后注定不会与她相遇。
因为她会在朵朵白云漂浮的天堂中漫步,
而我,只是游荡在地狱烈焰中一只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