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穷不过三代,以后咱们都会慢慢变好的。”盛菱夹了一块兔肉递到她嘴边:“尝尝看,看看好吃吧。”
鼻尖处是兔肉霸道的香味,徐知晓只是闻着都有些流口水了。
她张嘴一口咬下,兔肉本来就肉质紧实,特别有嚼劲。
又是风干的,虽然都是瘦肉,却并不塞牙。
而且还用了那么多油,放了辣椒。
一口下去,感觉整个人都精神了。
这味道也太好了吧。
徐知晓边吃边竖起大拇指:“好吃,太好吃了。”
她又赚了。
盛菱原本是想做酸甜口的,不过这边的人都吃辣,虽然徐知晓不是这边的人,但已经来这边生活了那么久。
口味几乎都同化了,都能吃辣不说,而且菜里不放辣椒就不下饭。
所以盛菱就做了家常口味的,放了一点辣椒,不至于太辣,十分好吃。
做好兔子没洗锅,盛菱又炒了个青菜。
三个菜两个人,吃得很满足。
就连兔子碗里的汤汁徐知晓都没浪费,全拿来泡了饭吃。
吃完饭,徐知晓主动洗完碗,跟盛菱说了一声,就跑回了前院。
不一会儿又跑了回来,递给盛菱一个大大的布袋子。
盛菱打开一看,全是细粮。
每年的细粮就那么一点儿,基本上分粮食的时候,很多人都只选择要粗粮。
细粮都是实在想吃的时候就吃一点儿。
这一大袋子细粮差不多都有五六斤了,一看就是存了很久的,徐知晓居然都给她拿了过来。
“这是干什么?”盛菱让徐知晓把细粮拿回去。
徐知晓摆手:“吃了你那么多粮食呢,我没啥好东西回礼,这些粮食你应该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