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的那天,千凝早早的被从舒适的床榻上挖起来装扮。因为这是一个架空的,史书上不曾记载的朝代,千凝压根不知道都有什么样的仪式存在,也没有人特地给她讲解。忙活了半天,终于听到外头热热闹闹一片锣鼓吹打声时,喜娘为她盖上红盖头,在她耳边轻说:
“小姐放宽心,小人会在旁提醒,您只要照小人说的去做就好。”
千凝点点头,暗道果然如此。
千家只有千凝千涵两个女儿,并无其他子嗣。所以从闺房到门口这一段路,请的是力壮的喜婆来胜任。千凝趴在喜婆背上,入目的除了一片红,就是透过喜婆肩膀看到的白砖地面。微微叹息,就这么嫁了。
在现代的时候,她虽然不是眼高于顶,但对另一半的要求也不可谓不低。不然也不会蹉跎到26岁了却连个恋爱都没谈过。谁知道一朝来到古时候才刚一个多月,就要嫁人了。
等等!
她记得古代人流行早婚来着,这个摄政王不会才是个毛孩子吧?
不不不,不可能,毛孩子怎么有本事做摄政王,跟比狐狸还狡猾的一群老臣打交道还占上风?那,怎么解释他现在才大婚?莫不是有什么隐疾?没听说啊……
千凝胡思乱想着,连自己已经坐上花轿了都不知道。不过花轿才起程,颠颠簸簸的立刻就让她清醒了。算了,反正门也出了,花轿也上了,古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从此刻起不管她是谁,都已经是那不知年岁几何的苏王的王妃。她不敢说,在未来的日子不论情况如何都能把日子过的红红火火,但起码不会亏待自己。
——
小丫鬟打开了窗子,锣鼓吹打声登时如潮水般冲进房中。
一身蓝色长袍做男装打扮的钱钱缓步行至窗前,向下望去。平静冰冷的面孔与下头喧嚣热闹的喜庆形成明显的差别。
费了好大力气才收入麾下的掌事云娘开口道:“摄政王在民间的声望极高。今日大婚,娶的是当朝一品大学士嫡女千金。这场面,虽非普天同庆,却也差不多了。”她的语气里有着这个时代每一个女子在面对如此婚礼时都会有的羡慕。
正如云娘所说,这婚礼极是盛大。总数在二十以上的吹打乐队在先,精美华贵的花轿居中,相随左右的仆从甚多。再之后,是一抬抬,多的让人目瞪口呆的嫁妆。
“真真是十里红妆。”云娘道。
钱钱的视线越过热闹的主街,落在东南面的一角。
那里停了一辆暗色马车,车内空无一人也无人驾驶。因为它的马夫刚刚劫走了车上的主人。
“少爷?”云娘纳闷她的默不作声。
钱钱若无其事的收回视线,面不改色道:“她们如何?”
这话问的甚是没头没尾,云娘却知她所问之事,道:“若谷姑娘三天前抵达洛阳,买下了那里最大的花坊。慕诗姑娘的教坊也在筹备中。可以想象,若是计划得以实行,十年后,我们将取绝壁沈家而代之,成为天下第一首富。”
钱钱不置可否,漆黑的眼眸里一丝波澜也无。
她正待转身时,忽似有所觉地驻步。下意识地转头望向下方。那顶花轿正巧抬过,一阵微风拂来,吹起了帘子的一角,钱钱这一瞥,凑巧将红盖头底下,新娘那洁白小巧的下颚和嫣色的红唇纳入眼帘。
似曾相识。
她随口问:“千家小姐叫什么名?”
只听云娘笑答道:“大家闺秀的名怎会让外人知晓……”
——
方五一路从后门跑至书房,气喘吁吁。于六见了,嘲笑道:“瞧你那副熊样,怎么,花轿到了?”
方五顾不上说话,直接越过他进了房。
“王爷,出事了。”
内室,正在穿戴喜服的男人动作一顿。“何事?”声音如千年寒潭中的泉水,至清,至冷。
“沈谷主失踪了。”
男人面色一凛,眼中一片冰冷。“人在哪失的踪?”
“花都洛阳……靖公主墓前。”
男人沉默不语,久久,深深一叹。
又在此时,于六同样慌张地破门而入。“王爷,有信来报,云王子陛下途径河道时被一伙黑衣人掳走,如今下落不明!”
“砰!”木桌碎裂的声音。
男人——今天这场盛大婚礼的主角之一,夜之国权势滔天的男人——苏王顾逍的脸色十分难看,“他们这是要对我动手了?”
“王爷,我们该如何?”方五问。
顾逍望着身上的喜服,眼中尽是冷冷的讽刺。“更衣,去找人!”
“那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