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觉得闫春梅没有心肝,那是因为,她随随便便打自己的孩子。
被打会疼的,她难道不知道吗?
她知道,但是她并不在乎。
既然她连自己女儿的感受都不在乎,又会在乎谁的呢?
“不用下跪?”
“为什么非得下跪啊?”
我都有点恼了,什么毛病,有些人的脑子,真的是好奇怪,感谢就感谢吧,干嘛非得用自我侮辱的方式感谢?
你侮辱了自己,我得不到什么啊!
有人对我下跪,我应该感到光荣?
古代来说,三跪九叩属于最大的礼节,但现在已经不讲究了啊,谁要是动不动下跪,那才奇怪吧。
当然,我相信还是有人,喜欢别人下跪的,但我不喜欢,反而认为,被卷进了某种不体面事件。
或许是因为,我是被生活践踏着长大,有了那么一点同情心,我并不想践踏别人。
“应该的,应该的……”
闫春梅还在催着赶着,三个孩子,老大是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已经有了荣辱意识,一脸的为难和尴尬。
另外两个小的,对下跪没什么概念,扑通就跪下了。
“闫春梅,你怎么回事啊?”
“我都说了不用跪,你折腾孩子干嘛?”
我下车把几个孩子扶起来,对闫春梅的厌恶,已经难以遏制,多少父母是和她一样的啊。
永远让孩子在前面,让孩子去奋斗,让孩子去赢得可怜,让孩子当防护服,让孩子……
《雪山飞狐》里面有一个情节,恶霸凤天南为了圈地,诬陷一个孩子,吃了他家的大鹅。
为了洗脱清白,孩子的母亲,把孩子开膛破肚。
这个情节怎么看怎么别扭,我真的认为,这里面最没有人性的,不是恶霸凤天南,而是这个当母亲的。
凤天南为了抢夺利益,你可以说这是人性的恶,但也属于人性,我完全能够理解。
小孩母亲的行为,真TM太难理解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凤天南犯的罪是诬陷,这个母亲犯的罪,是杀人,谁更凶残啊?
这种东西很恶心,这种父母是最下贱,最无耻,最变态,最恶毒的,她把孩子给杀了,目的是为了向世界证明,她多么的可怜。
孩子算个屁呀,工具而已。
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她自己,但是呢,她又没有勇气反抗恶霸,所以,虐杀自己的孩子,成了最光荣,最伟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