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的时候,克莉丝汀竟然主动和我说话了,看来,长得帅就是好,我看着她开朗的脸蛋,半死不活,追求一个离经叛道嘛。
问题来了,怎样才算是离经叛道?
“不开心!完全没感觉!”
因为音乐挺大,我得靠近她的耳朵说,一边说,还一边摇,撑着个拐杖,绝对是显眼包。
其实我挺有感觉的,这么律动,挺得劲。
“怎样才有感觉?”
她继续问,我反正还是摆出死人脸,一个劲摇晃:“没办法的,怎样都不行。”
“我是来找感觉的,可惜找不到。”
分手的情绪还没有去,我确实有一种百无聊赖,无从寻找人生的意义,就迷茫。
我老是告诉自己,变强最重要,可怎么变呢?
在内,我心绪动荡。
在外,我只能行臣道,给人办点事,说白了就是依附。
哪里强了?
知道问题在所在,我也无从改变,只是混日子罢了。
“这样呢?有没有感觉?”
她揉着身子,像蛇一样,婉转而下,我连回答都懒得回答,只是摇摇头,放浪形骸地跳舞。
这样酷不酷我不知道,至少做到了冷漠。
可能是见多了舔狗,没见过我这样的,她还来劲了,还转过身,美臀对着我,来蛇形下蹲。
“哈哈哈……”
实在是喝了酒,我有点没忍住,我在想,这男人和女人啪啪啪这点事,和打游戏一样,只要做对了什么,就可以通关。
做对很重要!
但是这样一来,感情真的好廉价,和动物差不多嘛。
“有感觉了吧。”
克莉丝汀得意了,也和我保持了距离,好像她已经征服了我。
破功了。
装酷我也装不下去,想着,三姐让我睡服她,这里面隐瞒的意思,一般的男人,是无法睡服她的。
也就是说,我的身体素质才是最大的竞争力。
既然如此,何不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