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带回来,女方还要彩礼干嘛?”
他说的,是最简单的道理,是啊,给出去的钱,再要回来就难了,他自己都知道,给了就没了,却还是愿意给。
对这种行为,我是不认同的。
“我宁愿打一辈子光棍,也不吃这个亏。”
什么仙女?
值三十万!
我发现,老张这种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他总是认为,必须给女人点什么,比如彩礼,车子,房子,女人才会和他好,才会嫁给他。
好像感情是其次的,本质是一种交易。
可能是因为,古代都是男人养女人,所以流传下来这样的思维。
问题是,古代的男人,绝对的大男子主义,女人哪有地位?
现在,养家是男人,当家却是女人,进入这种婚姻,有什么快乐可言?
就为了解决个生理问题?
我觉得没意思透了,反正我不会给彩礼。
别说什么风俗,我不认这风俗。
三从四德的风俗怎么不遵守?以夫为天的风俗怎么不遵守?
这种风俗,和很多规则一样,说得高大上,世界真理似的,仔细一看,TM个B呀,都是对我不利的。
都是要让我受损失。
凭什么啊?
我累死累活赚点钱,都给女方,女方给她弟弟,她弟弟又给她弟弟媳妇,她弟弟媳妇又给她弟弟媳妇的弟弟……
好像发射出去的火箭,明明是我的钱,却离我越来越远,
多TM空虚!多TM寂寞!多TM冷!
这里面,最可耻,最不要脸的,不是女方,是谁?
就是老张这种给彩礼的。
人家要彩礼,你别给啊。
他们一给,把我们这些给不起的,闪了腰了,想娶个媳妇,比登天还难。
这些狗男人,被女人骗,活该。
好多女人退婚不退彩礼,男方人财两空,活NM该!
真金白银拿出去的,这才是舔狗。
舔狗罪该万死。
搞的婚恋市场,都畸形了,弄得女人都瞧不起男人,觉得男人就得上赶着当狗。
他们分明是男人中的叛徒,败类。
“你这么犟,是你没有遇到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