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裴将军一直觉得,大男人养宠物是件挺麻烦的事儿。特别是一身高八尺、器宇轩昂的堂堂军人,怀里抱一只小白兔去冲锋陷阵,怎么看怎么别扭。敌人的长枪刺来了,正要迎击呢,怀里的兔子拱来拱去,吓尿了。这时候是先拼命呢,还是先给兔子换尿布呢?
这种黑历史,裴将军当然是不会对别人说的,最好的兄弟也不会。
其实,养宠物那会儿裴将军还不是将军,只是个新兵。新兵蛋子那么多,谁也不会注意他被窝里藏了兔子。他不仅养兔子,还喝酒——自己喝,也给兔子喝。不都说兔子胆小吗?他的兔子喝醉了就挺英勇,遇到野猫也不怕了,竖着两只大耳朵,潮湿的小鼻子一耸一耸的,扑向野猫就要亲亲,把野猫给吓尿了。从那之后,方圆百里的野猫都不来他们驻军的帐篷附近,怕遇到变态兔子。
那只兔子的生活习惯很好,拉出的便便粒都会用爪子仔细地清理在一起,扒到裴将军的枕头下面。一开始裴将军以为枕头里进了砂子,后来发现真相时他毫不留情地把兔子的大耳朵揪起来,打了它一顿屁股。兔子被打得眼泪汪汪的,但屁股还红着呢,它继续把精挑细选的便便颗粒往枕头底下输送,勤勤勉勉,风雨无阻。
就是这么一只认真的兔子,跟着裴将军过了三年军营生活,还躲在他的盔甲里跟着上了几次战场。
要不是遇到那件事,兔子说不定现在还在军营里。
那是一个中秋节。军中的中秋节反而比平时安静,无论少年们血有多热,思乡的月夜总是安静带着一缕清愁的。
裴将军算是没心没肺的一个,他先是去找人打牌,中秋节没人理他;接着他找人喝酒,偏偏酒友也不在,他只能无聊地自己回营帐喂兔子。
奇怪的是,兔子也不在了。
虽然借酒壮胆的兔子有时候会离开被窝一会儿,但只要是开饭的时候,兔子绝对会竖着大耳朵听着主人的脚步声,耸动着小屁股跑过来求投喂胡萝卜的。
裴将军四下找了半天,疑惑地拎着酒和胡萝卜到营帐外,一掀帐门,蓦地与人撞了个满怀!手里的胡萝卜也滚到了地上。
“……”冒失的少年捂着被撞痛的鼻子,眼泪汪汪地看着裴将军,不不,应该说是看着他脚下的胡萝卜。
“你哪个营的?”裴将军觉得对方眼生得很。
少年恼怒地瞪着他片刻,迅速捡起地上的胡萝卜,蹲到墙角委屈地啃了起来。
那耸动的小鼻子,那啃胡萝卜的姿势……
怎么看怎么熟悉。裴将军风中凌乱了——到底怎么回事?他大步走上前去,拎着对方的领子将他提起来,“现在的新兵喜欢用这种方式调戏上司吗?”
“哇!”对方手脚乱蹬大叫起来。
那声音让裴将军顿时愣住——是少女的声音?
四目相对,对方的眼珠竟然是奇异漂亮的红色,就像一对玲珑剔透的玛瑙。
裴将军的目光顺着那巴掌大的小脸往下看,雪白的下巴,然后是光滑的颈脖……真的是女孩!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没有长成,穿着士兵的衣服与少年身材无异。她理所当然地伸出小手来:“给我十根胡萝卜。”
“……”裴将军嘴角抽搐了一下,“我和你很熟吗?”
“昨天的大白菜梗不好吃,我要胡萝卜。”少女继续伸着手,“我带在路上吃。我要出发去找一个人,他说他会一直等我的。对了,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你妹的我怎么知道啊?裴将军凌乱地扶额,这不是关键啊,关键是姑娘我和你很熟吗?
这时,门口有人喊:“将军!”
少女似乎很胆小,听到陌生人的声音时,身子哆嗦了一下。
其实裴将军心里也叫了声“不好”——夜深人静他喝酒养宠物也就算了,在营帐里藏个少女,那是相当、相当严重啊!
就在这时,裴将军手中不知为何蓦然一轻,他低头看去,手中只剩一件空荡荡的士兵的衣服——哪里还有什么少女?只有一团白色的毛绒闪电般迅速窜到墙角躲好!
一定是我低头的方式不对!裴将军愕然和角落里的兔子四目相对,只见对方的爪子还紧紧抱着刚才没吃完的胡萝卜,姿态极为熟悉销魂,绝无可能翻版仿冒。裴将军像见鬼一样瞪着对方半晌,再看看自己手中的士兵衣服,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刚才的少女就是现在的兔子,现在的兔子就是刚才的少女。
完了!他这里风水太好了,连兔子都成精了。
裴将军硬着头皮打开帐门:“什么事?”
“发月饼啦。”士兵笑嘿嘿地说,“刚才发月饼遇到个倒霉的兄弟,他说他在河里洗澡,上岸时衣服不见了,岸边搁着一根胡萝卜,不知道是哪个变态干的……”
士兵们经常去洗澡的小河,就是裴将军带着兔子去喝酒的地方,也是兔子耍酒疯把野猫吓尿的地方。
“这年头连洗个澡也……”士兵正要继续八卦,突然噎了一下——他看到了将军手中的士兵衣服。
那件衣服明显比将军的身材要小几个尺码,而且衣服上还沾了几点胡萝卜渍。
看到士兵的表情,裴将军确信他一定是误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