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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熟人(第1页)

周毫安垂眸瞧着那碗水,一时有些想笑,曾经主动设宴的人,如今却不去赴宴了,当真是有些不同了。

他垂眸喝下那碗水,顿感一股辛辣从喉中传来,可四肢百骸却更加舒坦了,他抬首望向齐默。

“驱寒的,你淋了雨,不注意会发烧的,喝两碗就去屋里躺着吧。”

齐默瞧他连喝两碗,就将人赶回去躺着了,可她却睡不着,脑壳随着轰隆隆的雷声时不时跳动。

渐渐,大雨趋于缓势,雨珠变蒙蒙,慢慢到零星几滴,最后天边悬起一抹橘色晚霞,就彻底陷入黑暗之中。

翌日曙光初露,周毫安就打算出门,思及齐默所言,又稍候了她片刻,可等二人走到村口时,那辆牛车却没有在原地等候,他们又等了少许,仍是不见牛车踪影,又原路返回了家中。

许是雨后路面难走,所以今日的牛车索性歇了一日,好在周毫安今日并不需去铺子,二人就这般在家中歇了一日。

等到再次进城时,已经是两日之后,如火的骄阳灼灼着路面,瞧不出半点湿泞,路面磕绊,倒也不影响出行,到达城门时,也不过是巳时初,街巷正值繁华时。

齐默随周毫安走到铺子,就提出离开,“我去前面市集转转,等你卖完了猪,你再去那找我。”

“嗯。”周毫安略显深意的瞧了她一眼,点点头。

市集喧嚣热闹,齐默没有深走,反而选了一间铺子的角落蹲守,人潮来往,吃食的摊子几乎没有任何挪动,反倒是市集最尾端时有撤离。

可做吃食也不能选太偏僻的位置,否则人家还没瞧见你,就已经决定好去吃其他家的了,更别提如何评论你的好坏了。

所以,还是得选一个稍稍显眼的位置,不说一眼就能瞧见,起码也得在三四眼之内吧。

齐默打定注意,就站起身,因着长久的姿势,腿脚还有点发麻,她一手扶着柱子,一手拍腿,丝毫没注意到,有人悄悄站到了她跟前,还不住的打量。

“这是齐小姐吧?怎么在这儿?你家丫鬟呢?怎么这么不懂事,将你一个人留这儿。”

齐默抬头,就瞧见一衫粉紫色绉纱镶花边宽袖褙子配浅豆绿三裥裙,头戴珠翠、簪花的女子正侧眸嘱咐着身畔丫鬟什么。

这是……

“齐小姐不记得我了?也难怪,前些日子秦小姐给你发的帖子,你也未回,若不是今日瞧见,还以为你回了江宁县了呢。”

秦小姐?是那个帖子主人,那这位……应该也是原主记忆中的酒肉朋友中的一个?

“齐小姐现在要去做甚么?要不要令家中小厮送你回去?还是令小厮寻一寻你家丫鬟?”

“不……欸?周毫安,在这。”齐默缓缓站起身,将裙褶抚平,她刚要拒绝,就瞧见大步走进市集的周毫安,不禁抬臂挥了挥手。

“谁?周毫……周家那个?你不是要同他和离?怎得……”女子惊呼,她身前倾,低声絮絮,可话还没说完,就瞧见周毫安那双深色的布鞋出现在眼前,“那……齐小姐,我们下次再相邀。”说罢,也不管齐默作何回答,就拽着婢女匆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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