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布兰尼把整个下层区都转了一遍。
这里很破,但是很多人都有归属,都有工作。
这里虽然像是贫民窟,但是这里拥有着贫民窟没有的法律,这里的人,都受着法律的约束。
当然也有可能是布兰尼没有看见。
总而言之,这里比朋克洛德的贫民窟好多了,这里最少还有人管,而不是像朋克洛德的贫民窟一样,是个法外之地。
当然,这里也有一些违法的买卖。。。。。。。
比如布兰尼刚刚路过一个拳击俱乐部的地方,一个似乎是老板的家伙来到他面前问他要不要来打拳击,说是可以赚很多钱。
面对这种,明显就是骗小孩的话,布兰尼当然是。。。。。。
同意了!
在布兰尼击败数架机器人,其中包括会自爆的,当红绿灯的,还有一个拿锯子的。
总而言之,布兰尼手里的钱已经有一沓了。
就在布兰尼觉得赚够了,想要离开的时候,刚刚那个把他带进来的人把他拦住了。
“那个,小朋友啊,你看你打拳击这么有天赋,要不要留下来?只要你留下来,你就是我们这里的拳王,会有很多钱赚。”
“不需要。”布兰尼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然后抬起脚就要离开这里,不过那个人把他拦下来了。
“这里可不是你想走就走想来就来的地方。”老板见布兰尼不识抬举,刚刚那副谄媚的样子也消失不见了,整个脸都暗了下来。
随后,又有几个身强体壮的人把出口给堵住了,其中还有一些布兰尼打倒的机器人。
“今天,你要么把这份合同签了,要不就把手留在这里。”老板可不会因为布兰尼是小孩就放过他,在他眼里,小孩也只是赚钱的工具而已。
至于为什么选小孩,因为那样更有看点,更会吸引顾客这样他就有更多的钱可以赚。
刚刚布兰尼打的那几把,已经让他尝到甜头了,他可不会放过这颗摇钱树。
布兰尼不同意,那就把他杀了,然后抛尸荒野,反正也不会有人管,更何况这小孩,自已都没见到过。估计是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流民,所以地火也管不到这,毕竟他不说,地火也不知道他杀人了不是吗?
这里虽然有法律,但是,这些法律的约束力也没那么强。
综上所述就是,他把布兰尼杀了都没问题。
“嗯?你这是要我签卖身契?”布兰尼看着面前面色不善的老板,接过他手中的合同看了看。
片刻后,布兰尼走出搏击俱乐部,而他后面是横七竖八倒在地上不知生死的人。
布兰尼只是让他们睡一觉而且,那些机器人也只是把祂们拆了而已。
至于那个想让自已签卖身契的家伙,自已多给他几脚而已。
布兰尼看着这份卖身契上的一行字,无语的念了出来。
“无偿为搏击俱乐部打比赛,为期10年,期间只包吃住,10年后,合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