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逢喜事精神爽,此时的李富胜就给人这样的一种感觉。
郑凡率兵打仗,更多的,还是享受那种策马奔腾千军万马按照自己的心意冲锋移动的主宰感,简而言之,就是为了装逼。
李富胜不是,李富胜是那种很纯粹地喜欢杀戮。
瞎子曾说过,一个人的眼睛最难说谎,李富胜的眼里的腥红,已经在疯狂诠释他此时对鲜血的渴望。
“郑守备,随我一起去吧。”
这其实是一种示好,一,是带你长见识,毕竟以前郑凡虽说战果不错,但打得都是闪电战和游击战,外加碰上了狼土兵那些憨憨。
二则是带你去混资历,虽说坐镇后方调理城内事宜也是功劳,但在燕人传统认知和视角里,只有血淋淋的军功才是最为踏实的晋升资本,其余的功劳,未免会逊色一筹。
这就如同后世的很多老一辈人眼里,除了公务员以外的其他行业都是打工的一个道理。
讲真,郑凡还真挺想去看看数万级别的大战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况且,城里的工作有瞎子他们在也不会出什么乱子,当即拱手行礼道:
“多谢大人!”
“哈哈。”
李富胜走出了屋门,那头慵懒的貔兽马上站起身,走到李富胜面前弯曲下了前膝。
李富胜翻身坐上去,
下令道:
“传我军令,大军开拔!”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南门外,一支支镇北军骑兵正在井然有序地开拔中,两万骑兵要执行作战任务,自然不可能全都堆积在一起然后一窝蜂地涌向一个方向。
李富胜亲自领三千骑为中军,其麾下六名游击将军则各领近三千骑已经根据哨骑的回报方位,向那里进发了。
若是此时可以在上方有个航拍镜头的话,可以看见自滁州城向南的这片区域,总共有七片快速移动着的阴影。
郑凡和梁程自然是跟在了李富胜的中军里,其实,原本翠柳堡的两千五百骑应该是李富胜的临时亲兵营的,但一来翠柳堡的兵士已经忙活了一整晚还未得到休息,二来李富胜也得照顾一下自己麾下兵士的作战渴望。
真正强大的军队,他一定是一支自信的军队,他们不会畏惧战争,他们渴望战争,且闻战则喜。
梁程一直在注意观察着四周,不停地有传令骑兵在各个队伍里来回穿梭,保证着指挥的时效性。
骑兵的作战方式,其实很丰富,远比步兵要自由得多,同时,他们的机动性可以使得其获得更多的战场机会,但如何指挥好骑兵作战却是一门极大的学问。
很显然,不管李富胜到底是不是如瞎子那般所说是个精神病,但人家的军事指挥素质,却是很高。
这可不是纸上谈兵得来的东西,而是在荒漠上长年累月与前代骑兵大师蛮族厮杀中学来的。
先前,之所以要在滁州城逗留两三日,撇开政治元素不谈,有两个原因:
一是为了获得补给,因为要长途奔袭的缘故,其实部队所携带的补给并不是很丰富;
二则是为了修养马力,战马,一是昂贵,二是精贵,长途奔袭之后必须要将养一下,否则损失就大了。
不过,经过修养之后,也是瞌睡了就来了枕头,眼前居然冒出来了一支乾兵。
和郑守备小家小户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不同,李富胜明显显得霸气多了,
看见敌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衡量对方实力以及己方可能会出现的损失,
而是只有一个字:
干!
这时,李富胜刚刚听完一名传令兵地汇报,当即笑骂道:
“直娘贼,这群乾人居然自己缩栾了!”
郑凡就在李富胜身旁,在这个时候,自然不是你问我答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