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杀,男,五十岁,云南“滇南”人,无门无派,武器“丧门剑”,生性嗜杀,无杀不欢。
云南“百花帮”帮主花牡丹无意中得罪了“大理”段氏小王爷段兴智,说是无意,却也不是毫无由头。
风流成性的段兴智微服私游“洱海”,偶然邂逅花牡丹,顿时就被对方的花容月貌给迷得忘乎所以,也顾不得王子的尊贵身份,当即就上前轻薄花牡丹,手摸嘴拱,丑态百出。
花牡丹哪曾想这狂徒竟是堂堂的“大理”王子,只当他是游手好闲的登徒浪子,就老实不客气的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直打得段兴智满地找牙,屁滚尿流。
事后,花牡丹才知自己闯了滔天大祸,为了不连累帮里的姐妹,花牡丹决定将“百花帮”内迁“中原”,归附宋廷,远走避祸。
她打听到徽宗最疼爱的皇子“康王”赵构,对她们“百花帮”的镇帮之宝“霹雳牡丹”渴求已久,为了帮中姐妹的生存,花牡丹毅然决然的忍痛割爱,将“霹雳牡丹”上献康王,以求搭上北上“汴京”的路。
气急败坏的段兴智当然不会让花牡丹攀勾搭8♂,上宋室,他马上雇佣雷北杀埋伏在边境劫走了宝物。
康王赵构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发雷霆,最先置身于康王殿下怒火之下的,当然是因得罪权相蔡京、由京官一路下放到“云贵”总捕头上官追风。
上官追风当即向上司“刑部”尚书阎罗爷和师父“天牢”总牢头索凌迟拍着胸脯保证:百日之内,定将“霹雳牡丹”追回。
皇天不负苦心人,整整用了九九八十一天,“上穷碧落下黄泉”上官追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在“苍山”之巅抓到了北杀。
抓“杀手楼”金牌杀手北杀,不比登天容易多少,他除了内功深厚、剑法狂野之外,出身“雷门”的他还善于制造火药火器。抓捕过程中,上官追风有十几名手下捕快,就是被他的炸药炸的粉身碎骨,这种火力一旦炸了开来,就算你有“金钟罩”、“铁布衫”和“十三太保横练”,也抵受不住,照样得要血肉横飞。
可是上官追风还是用了十九名属下的性命和自己一条胳膊的代价,抓到了北杀。
他的十九个手下是被北杀埋设的山口的炸药炸死的,他的手臂是被北杀的“丧门剑”砍断的,他恨极了北杀,他恨不得将这个毛茸茸的家伙砍成三六零七块泄愤解恨。
但,上官追风并没有那么做。
因为北杀劫走了“康王”赵构府上一颗价值七百万两黄金的宝石:“霹雳牡丹”。
上官追风在北杀身上找不到那颗宝石,现在这个世上,只有北杀知道宝石的藏处,所以北杀不能死,至少在宝石下落未被逼问出来之前,他还不能死。
——只要得到这颗价值连城的宝石,我上官追风就脱掉这身虎皮官衣,远走海外,住豪宅,娶洋妞,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享受晚年,再不用过这种刀口舔血、卑躬屈膝的日子。
可是北杀骨头很硬,什么都不肯说出宝石藏匿之所。
于是上官追风用刑,作为曾经做过京官的“云贵”两省八十一县总捕头,他精通使用各种各类、各式各样、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死去活来、痛不欲生的酷刑。
他师承“天牢”总牢头索凌迟,“刑部”尚书阎罗爷是他至交,“六扇门”酷吏何去、何从两兄弟是他同门。他喜欢用刑术,也喜欢听人哭颤抖、哀号狂嚎的声音,更喜欢看人皮开肉绽、生不如死的惨状。
每每听到这些、看到这些,他就很兴奋,甚至比他两年前利用职权、强暴了下属老蔡年仅五岁的孙女儿小怜还要兴奋。
虽然时间过去了十年,上官追风还清楚地记着那晚自己乘醉闯入捕快老蔡四面透风的寒窑中,将花骨朵般的蔡小怜压在自己胯下施暴的情景,那触目惊心的处子之红和撕心裂肺的苦求仍历历在目、在耳。
当用过第二十一种刑具时,北杀偌大一条生龙活虎的猛汉,此刻已给折磨得体无完肤,全身已没了一块完整的骨骼。
但北杀就是死不了,可他就是不说。
“你这样私动大刑,为的不是要把我正法,而是贪图我劫得的稀世宝石‘霹雳牡丹’。”乱发披散、不成人形的北杀,倔强的昂着头,他血盆大口里不停的随着他的说话往外冒着鲜血,他嘲笑道:“我要是说了,你一定会灭口,我就活不了了。”
上官追风见气氛有缓,他马上向北杀保证:“你说吧。我绝不杀你;你说出来,我就会放了你。”
“我不信。”北杀听了这话,似乎有些动摇。
“我可以发誓,如果我宝石到手后,还不放你,我就天打雷劈,粉身碎骨,血溅十步,尸骨无存。”上官追风指天为誓,有模有样。
“既然你发了毒誓,我就只好说了。”北杀叹了一口气,颓然道:“我今年还不到四十岁,我还年轻,我还不想死。”
于是,上官追风在他所指示的一个山坡后的树洞里,找出了一个封锁严密的小铁箱子。
“你可以死了。”上官追风一伸手,一把短刀就刺入北杀心房。
北杀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直瞪着上官追风,仿佛在说:“你发了毒誓,你不守信诺……”
上官追风得意笑了:“反正你已死了,谁知道我不守信诺?”说着,他打开箱子——
“轰”的一声,他和箱子一直飞起丈八高,成了木屑和血肉纷纷落了下来,铺洒在北杀的身上。
“难道大捕头没听说过,有一种人天生是心脏偏移的吗?让你胡乱发誓,浪费了北杀爷的炸药。”北杀挣脱了铐锁,幽幽地道:“老蔡,你临死前用一只老母鸡和半筐鸡蛋雇北杀爷杀这恶捕头;北杀爷不负你所托,终于替你的苦命孙女儿小怜报仇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看不见的危险,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