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虎爪帮当中,王彪也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但是在沈墨面前,却像是一个被戏耍的孩童。
李爱火也瞬间明白沈墨并不是简单的人物,无论从各方面,他都算得上顶尖。
名声,财富,甚至是身手!
怪不得之前都在传说,统治蓉城地下社会的是沈墨呢。
在近距离感受到沈墨的魅力之后,李爱火突然也有点被他给折服了。
当众出丑的王彪心中十分不服。
自己的拳头打在这个男人身上,软绵绵的,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
以前面对陈琳的时候,至少他还有一战之力,哪怕是跟林虎对上,他也不会虚。
可是此刻,自己竟然被沈墨轻松地戏耍。
“嘿嘿,果然拳脚功夫都是狗屁!”
王彪突然吐出这样一番话。
拳头再硬,也会碰见自己打不过的高手。
但是枪就不一样了!
哪怕是乞丐手里捏着一把枪,就连总统都得畏惧他!
此刻,王彪在面对蓉城最大的混蛋沈墨时,也是一样的道理。
咔嚓——
漆黑的手枪,出现在了王彪的手里。
就连沈墨那悠闲的表情,也瞬间着急。
枪?
一旁,李爱火更是吃惊得张大了嘴巴。
王彪是从哪里搞来的枪?
熟悉热武器的李爱火,一下子就发现,王彪手中的枪,并不是自己那把“善良之枪”而是一把崭新的格洛克手枪。
这玩意儿,只有国外才有,而且大量装备军方警方。
“沈墨?”
“你也有会落到我手里的一天?”
“记住了,老子叫王彪,是将来虎爪帮的老大!”
将来。。。。。的老大?
听着这句话,沈墨立即猜出了王彪是哪种类型的人。
有野心,有预谋,敢想敢干,敢打敢拼。
只可惜。。。。。。
脑子差了点。
沈墨指了指咖啡店墙角的监控:“王彪,你的脸,很快就会被警方通缉,刚才咖啡店的员工已经跑出去报警了,我估摸着警察已经在来的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