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高二的陈霏阳,只有16岁。
在某一个平常的下午,她从兼职的餐厅收工回家以后,被一群黑衣人粗暴地带走了。
当陈霏阳被人绑到面包车上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终将还是被父亲给卖了。
而且自己的父亲不需要巧立名目,不需要给自己洗脑,更不需要等到自己成年。
因为在他的眼中,陈霏阳完完全全就是她的商品。
他卖掉陈霏阳,就跟卖掉自家养的猪仔一样便利。
而且他卖掉陈霏阳的地方,居然是蓉城出了名的鸡窝——丽晶娱乐会所!
当时丽晶娱乐会所的老板,正是完全统一了整个蓉城地下世界的沈临风。
沈临风不再是跟白风清齐名的“两大疯子”了。
而是蓉城一霸的,蓉城霸主!
“你爹,欠了我们不少的赌资,他说愿意用自己的女儿抵债。”
包间当中。
沈临风面容冷峻地瞅着眼前这个惊慌失措,穿着校服的少女。
稀里糊涂来到这里的女人,不少。
但是穿着校服来的,沈临风还是第一次见,不过这也没什么特别的,对于他来说,一个能被家里抛弃的女人,多半也会对自己感到无足轻重。
最后慢慢习惯这里,烂在这里,死在这里,最终成为俗人一个。
但是,真正让沈临风,对陈霏阳感兴趣的事情发生了。
陈霏阳并不害怕沈临风。
她也没有像其他女孩那样,哭着,喊着,要逃离这里,不肯接受以后堕落成鸡的事实。
相反,陈霏阳冷静得出奇。
首先,她接受了自己被父亲卖掉的事实。
其次,她平淡地朝沈临风问了句:“多少钱?”
沈临风一愣。
什么多少钱?
“我爹用我抵了多少钱?”
陈霏阳见沈临风没听明白,于是继续问道。
沈临风轻笑一声,微微举起三根手指:“三十万。”
三十万,在当时那个年代,是一个工薪阶层十年的工资。
陈霏阳并没有被这三十万给吓倒,而是朝沈临风讨价还价地说道:“是不是我补齐了这三十万,我就能赎回自己的身体了?”
赎身?
沈临风的眼里,闪过一丝光茫。